项目名称 通榆县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人代表 江振东 联系人 魏新航
通讯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利民路965号
联系电话 18604369060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瞻榆镇东升村、前丰村、耀东村,新华镇新丰村,乌兰花镇迷仁村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910土地整治服务
占地面积(m2) 79007500 建筑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7197.94环保投资(万元) 158 投资比例(%) 2.2
项目名称:通榆县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通榆县瞻榆镇、新华镇、乌兰花镇境内,瞻榆镇涉及东升村、前丰村、耀东村,共3个村;新华镇涉及新丰村1个村;乌兰花镇涉及迷仁村1个村。
本项目总投资7197.94万元人民币,投资来源:挂钩指标交易。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 4906.82hm2,包括旱地、农村道路、沟渠和水工建筑用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本工程建设不设弃渣场、取土场。
(1) 土地平整工程
深松土地4519.4hm2,对耀东村24.73hm2盐碱地进行提质改造,改造成旱田。本项目全部为旱田,不含水田。
(2) 灌溉与排水工程
本项目灌溉与排水工程主要是水源工程,即农用机井工程。共计新打机井253眼。机井井深度分别为东升村、前丰村及耀东村均为120m、新华村104m、迷仁村100m。钻井孔径550mm,单井出水量为20m3/h。其中东升村61眼、前丰村70眼、新丰村40眼、迷仁村61眼、耀东村21眼。
(3) 田间道路工程
本项目规划田间道路20866m ,路宽4m,全部为水泥路。其中:东升村7819m、前丰村6884m、耀东村1493m、新丰村4670m。占地类型为既有农村道路。
(4) 农田输配电工程
本工程新建 10kV 线路 67.344km,0.4kV 线路 77.889km,新建变电台区 99座。
工艺流程简述
一、主体工程施工:
1.土地平整施工
对项目区内4519.4hm2基本农田全部进行深松作业,并对耀东村24.73hm2盐碱地进行提质改造,改造成旱田。深松地块要达到深、平、细、实,深度在30cm以上,打破犁底层。深松后的裂沟要合墒弥平。做到土壤疏松、细碎,没有漏耕,深浅一致,上下暄,抗旱保墒。
土地平整工序:按照定位放线(撒灰线)→表土剥离→机械平整土地→表土回填→翻耕→精平的程序完成平整任务
2.提质改造
提质改造主要原理:提质改造主要原理:针对改造的土地整理农田,以富含难分解的腐殖酸/胡敏素天然资源材料-木本泥炭进行添加,迅速调控解决活性有机质、团聚体、微生物群落多样性、先锋沃土微生物种群驯化,机械化构建耕作层结构层次,快速创建复垦土地的优质耕作层,从而替代有机质难分解的长期培育过程。见图2。
在排碱基础上,添加天然木本泥炭+腐熟秸秆+生物激发调节剂组合,能快速构建新整治苏打碱土水田耕层,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水稻生长,可替代20年的耕层培育过程,迅速提高产能。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土壤改良剂投入量为MT碳源主料2t/亩,活性碳源辅料0.9t/亩,生物激发剂0.1t/亩。施工时先均匀撒施,然后旋耕0-15cm,配套同步作业,使土壤改良剂与0-15cm耕作层均匀混合。在撒施与旋耕过程中会有扬尘产生。
3.灌溉与排水工程
工序:钻机就位→钻孔→成孔→下井管→回填黏土(滤料)→洗井及抽水试验→封井止水。此过程会产生钻井泥浆、钻井岩屑等污染物。根据《机井技术规范》(GBT50265-2010)规定,管井深度设计,应根据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本项目机井井深度分别为东升村、前丰村及耀东村均为120m、新华村104m、迷仁村100m。钻井孔径550mm,单井出水量为20m3/h。
4. 田间道路工程施工
本项目的田间道路均在原有道路基础上维修,先进行路基面平整,然后铺设基层和面层。道路回填土方除利用就近排水沟开挖土方外,同时考虑土地平整剩余土方。道路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测量放样→场地清理→填筑、压实基层→支立模板→洒水润湿基层→摊铺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提浆、刮平→机械抹平、抹光 →拆模养护→开放交通。此过程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5. 农田输配电工程施工
施工顺序为:挖坑→立杆→金具组装机架线→附件安装→接地安装。此过程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 治理效果 |
废水 |
施工期生活污水 |
COD、BOD5、 SS、氨氮 |
排入附近旱厕,定期清掏 |
不外排 |
施工废水 |
SS |
沉淀后用于施工厂区降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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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水 |
总氮 总磷 |
本项目主要种植玉米,为旱田,排水量较少,道路两侧布置路边沟,路面积水以及田间部分积水可排入路边沟 |
不外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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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施工期 |
扬尘 尾气 |
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等措施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的要求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
不造成二次污染 |
钻井泥浆 |
就地进行自然干化(干化要求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后的钻井泥浆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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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岩屑 |
回用于道路修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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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施工期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声压级为84-92dB(A)左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如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对于产生高声级的机械设法安装隔声装置、施工计划统筹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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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噪声噪声主要来自电机、水泵等设备,声源强约65~80dB(A)左右,经基础减震和墙体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次土地整治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短暂的施工开发活动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属于永久性和伤害性影响,只是造成短时间的“干扰”,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项目实施后植被类型主要为玉米。施工期将加剧施工区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和绿化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抑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本次环评不包括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瞻榆镇、新华镇、乌兰花镇境内,瞻榆镇涉及东升村、前丰村、耀东村,共3个村;新华镇涉及新丰村1个村;乌兰花镇涉及迷仁村1个村。
本项目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实施符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是对国家、吉林省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符合土地整治政策的要求。
项目区工程均在原有设施基础上修建,对其进行复垦有利于提高集约度,便于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土地规模经营,对实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更有助益,且本项目所有施工及机井地点均不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3.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具有阶段性,即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阶段,一般情况,施工期的不利影响要大于运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机械施工、交通运输等工程行为对区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本项目营运期的影响主要是运营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通过安装减震装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
4.项目可行性结论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实施符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是对国家、吉林省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符合土地整治政策的要求。
项目区工程均在原有设施基础上修建,对其进行复垦有利于提高集约度,便于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土地规模经营,对实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更有助益,且本项目所有施工及机井地点均不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
故本项目建设可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位于通榆县瞻榆镇、新华镇、乌兰花镇境内,瞻榆镇涉及东升村、前丰村、耀东村,共3个村;新华镇涉及新丰村1个村;乌兰花镇涉及迷仁村1个村。
项目建设规模为4906.82hm2,主要包括旱地、农村道路、沟渠和水工建筑用地。其中:瞻榆镇东升村建设规模为1499.39hm2,瞻榆镇前丰村建设规模为1418.95hm2,瞻榆镇耀东村建设规模为131.82hm2,新华镇新丰村建设规模为921.75hm2,乌兰花镇迷仁村建设规模为934.91 hm2。本项目共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4519.4hm2,其中瞻榆镇东升村基本农田面积为1421.41hm2,瞻榆镇前丰村基本农田面积为1322.54hm2,瞻榆镇耀东村基本农田面积为131.82hm2,新华镇新丰村基本农田面积863.77hm2,乌兰花镇迷仁村基本农田面积为779.86hm2。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本工程建设不设弃渣场、取土场。
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总投资7197.94万元人民币,投资来源:省级高标准专项资金。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2.产业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本)》,本项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根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区域各监测点位污染物的监测浓度最大值占标率均小于1,各监测项目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尚有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⑵声环境
根据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说明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⑶地下水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各污染物标准值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施工期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就近村民家旱厕内,定期清理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厂区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
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在施工期间,采取各种堆料封闭储存或
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等措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扬尘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③噪声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大量高噪声机械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施工管理。本项目应避免在夜间施工影响居民休息,禁止夜间起动高噪声设备施工,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钻井岩屑及泥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钻井泥浆就地进行自然干化(干化要求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后的钻井泥浆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钻井岩屑回用于道路修筑。经此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工程和地下水环境关系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下渗和施工生产废水的影响。根据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由于施工场地均在村内,排入就近村民家旱厕内,定期清理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施工场内的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区降尘,不外排;所以工程施工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⑥生态环境影响
短暂的施工开发活动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属于永久性和伤害性影响,只是造成短时间的“干扰”,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施工期将加剧施工区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和绿化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抑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⑵营运期
①废水
通榆县属于内陆干旱区,故本次设计不考虑排涝的问题。但是道路两侧布置路边沟,路面积水以及田间部分积水可排入路边沟。
②废气
机井利用现有农电线路,无柴油发电机。营运过程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电机、水泵,噪声经过安装减震垫后,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⑤地下水
本项目灌溉水源采用地下水,采用机井水泵抽取。机井取水量为95.75万m3/a。区域地下水资源能够满足用水需求。区域深层地下水经过过滤后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根据目前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因子,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故无需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需供暖,不涉及SO2、NOX等总量指标。
综上,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6.选址合理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的选线选址,按选址合理性、规划符合性、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该项目建设选址选线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选址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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