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环审字〔2018〕49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县开通镇铁西北区配套道路工程-迎新街(向海路-民主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开通镇铁西北区配套道路工程-迎新街(向海路-民主西路)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铁西北。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283.42万元。工程包含道路、排水、给水、绿化、供热和照明工程,具体项目的数量如下:
本工程道路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道路全长419.36m。沥青路面铺装面积8681m2,人行步道砖铺装面积为7858m2,d800mm雨水主管线管线425m、d300mm连接管186米,d600mm污水管线4161m,dn315给水管线416m,双臂路灯26盏、d300热力管道839米。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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