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什花道乡四海村盐碱地水田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自然人
法人代表:/
联系人:代成路
通讯地址:吉林省通榆县什花道乡四海村
联系电话:180 0444 1170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榆县什花道乡四海村村委会后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A01农业
占地面积(m2):4000000
总投资(万元):100
环保投资(万元):30
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8月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盐碱地开发项目,占地为未利用盐碱地,非草原。不引入耕植土,主要以高分子土壤改良剂(专利产品)为主,用量根据土地pH的不同有所差别,PH>10用量为1t/公顷,pH在9-10之间用量为0.6t/公顷,pH在8.5-9之间用量为0.3t/公顷。本项目土壤改良剂用量约200t。水利、物理、生物改良为辅;力争第一年使土壤的pH值降到8.0以下,含盐量降到0.4%以下,基本达到农作物可以生长的土壤要求;3-5年达到植物生长的熟土层要求;从第6年开始形成有机质达到2%以上的高产田。
项目周围环境情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什花道乡敖路森玻璃村南,东至四海村,南至四海窝棚,西至高文边界,北至敖路森玻璃村,土地面积共计400公顷。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主要为水田挖渠、钻井、土地平整、水田改良、水稻耕种。项目施工期以机械设备为主,施工人员较少,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租赁在附近居民家,不建设临时施工营地。项目建成投运后,管理人员租赁附近民房进行值班管理,现场不设置永久建筑。
项目场内建设主路、环路、农间路,均为土路,工艺较为简单。根据场地平面布置情况,对拟建道路进行平整压实,所需土石方来自罐渠挖方,基本做到内部平衡。
项目建成后拟种植稻田,需配套建设大量罐渠,土石方开挖量较大,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内道路修筑,做到内部平衡。
项目采用随钻钻井工艺,钻井井场不设泥浆池,随钻处理工艺流程包括:
岩屑分离系统:钻井泥浆(含岩屑)通过高架管汇流入泥浆振动筛处理掉大的固体颗粒后,砂泵把处理过的泥浆抽入除砂器、除泥器进行除砂除泥,把泥浆里的岩屑、沙和泥处理掉,处理后的泥浆流入泥浆罐中循环利用。经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机处理产生的岩屑由螺旋输送机送入岩屑收集装置。
随钻处理系统:向泥浆内加入化学药剂(主要成分为硫酸铝、聚合氯化铝等)破胶脱稳絮凝。经脱稳处理后的泥浆通过固液分离装置(压滤压榨)使其迅速进行分离,形成泥饼。
主要污染工序及污染源分析
1.施工期主要污染工序
根据工程规划及施工特点,施工过程将产生生活污水、燃油废气、机械噪声和扬尘等,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1.1废水
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钻井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钻井废水主要为废弃泥浆分离水,成分比较单一,主要污染物为SS。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
1.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燃油机械废气。
(1)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沟渠开挖、场内道路建设和土地平整。
(2)燃油机械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中各种燃油机械设备使用,如挖掘机、翻斗车、推土机等。
1.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如钻机、挖掘机作业声,多为点声源。
由于施工阶段使用不同的施工机械,其数量、作业时间不定,从而导致噪声产生的随机性、无组织性,属不连续产生,运输车辆的噪声更具有不规律性
1.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钻井岩屑、钻井泥饼。
1.5生态环境
施工期对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筛选工程占地、施工活动、噪声、扬尘及固体废物污染等因子,进行植被、动物和生态系统影响分析。施工期工程内容主要为水田挖渠及土地平整。其施工占地方式分为永久性占地和临时占地两种。永久性占地为水田改造占地,占地面积400公顷,将原有盐碱地改造为水田;临时占地主要是施工场地占地。依据生态机理分析法分别从植被影响、动物影响和生态系统影响三个方面分析施工期建设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1.6水土流失
道路的修建以及沟渠的开挖过程中会产生开挖裸露面,施工时大风天气或雨天会产生水土流失
2.种植期主要污染工序
2.1废水
项目种植期产生的废水为耕种人员生活污水以及退水,耕种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和氨氮。
2.2废气
种植期项目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农耕机械废气,主要含HC、CO、NOX等污染物。
2.3噪声
种植期噪声主要为机井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值在70~80dB(A)之间。
2.4固体废弃物
种植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耕种人员生活垃圾。
2.5土壤
土壤环境影响主要为农业种植过程中过度施用化肥导致土壤结构改变,喷洒农药对土壤产生的农药残留影响。
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 治理效果 |
水污染物 |
施工期生活 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水田施肥 |
不外排 |
种植期生活污水 |
COD、BOD5、SS、氨氮 |
排入附近居民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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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期退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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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入排水沟,最终通过自然蒸发和下渗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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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
施工期 |
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
\ |
环境稀释自然排放 |
扬尘 |
洒水抑尘 |
环境稀释自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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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期 |
农耕机械燃油废气 |
\ |
环境稀释自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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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项目机井使用潜水泵提水灌溉,潜水泵井下抽水,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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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
施工期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不产生 二次污染 |
钻井泥饼 |
场内道路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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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岩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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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期 |
生活垃圾 |
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为非污染性建设项目,其对环境影响主要是在施工期,在对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破坏周围生态环境。且本项目预在后期对周围环境进行绿化,主要在坝顶植树以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周围环境。因此本项目对本区域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什花道乡敖路森玻璃村南,东至四海村,南至四海窝棚,西至高文边界,北至敖路森玻璃村,土地面积共计400公顷。总投资100万元。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盐碱地水田开发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的建设属于第二条“水利”中第23款“水田水利设施建设工程”;属于国家鼓励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3.1地表水
评价区域内自然水体水质无超标现象,水体的水环境质量良好。
3.2地下水
评价区域内地下水中各监测点位水质无超标现象,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3.3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总体来看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3.4声环境
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该区域的声环境质量状况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3.5生态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现阶段为盐碱地,无乔灌木等植物;且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天然湿地等特殊保护区及重要生态系统。区域土壤类型单一,以水田为主。评价范围内无受国家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物种,属于一般生态敏感区。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4.1废水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做农肥。对地表水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本项目种植期产生的废水为耕种人员生活污水以及少量退水,耕种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排入附近村民家建设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根据通榆县地质情况,水田灌溉水下渗速度较快,种植用水主要以自然蒸发以及自然下渗形式消耗,种植期间,会产生少量的退水,产生的退水排入排水沟,最终通过下渗和蒸发的方式消耗,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4.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能有效降低施工扬尘影响;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种植期项目区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农耕机械燃油废气,经大气扩散稀释后,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也较小。
4.3噪声
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减震降噪等措施,施工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且施工活动结束,施工噪声影响也随之结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种植期主要为水泵噪声,机井使用潜水泵,潜水泵井下抽水,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4固体废物
施工期及种植期生活垃圾通过设置移动垃圾箱集中收集后,运送至环卫部门处理。
4.5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盐碱地水田开发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若施工时注意施工管理,注意加强水土保持措施,严格落实本环评要求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则本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5.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并能为通榆县增加经济效益。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环评认为只要在施工经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当地生态环境的改善。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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