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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稻谷加工项目

发布时间: 2024-10-18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稻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稻谷加工项目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晓光村,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现有厂区空地内建设稻谷加工项目,不新增占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新增糙米车间建筑面积为435.43m2,利用现有5个筒仓作为项目原料仓及成品仓,并新增其他配套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稻20t/a,年生产糙米16.6t/a,其中3.32t/a 糙米作为厂区饲料加工区原料(替代玉米原料),其余糙米及副产品稻壳全部外售。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组织粉尘:经3个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19-DA021每套除尘器配备1根排气筒);无组织粉尘:本项目生产设备均采用全密闭式,生产环节均采用管道式连接方式,输送、提升密封罩等防尘措施,车间采取全密闭式,内设置通风换气装置,通风口处采用过滤棉。经过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噪声染防治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处理、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厂界东侧、南侧、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稻谷加工过程产生的其他石、稗等杂质和脉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杂质和粉尘收集后储存于生产车间内定期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

吉林省清山绿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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