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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2020年度部门决算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发布时间: 2022-09-08   收藏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方针、政策、法律、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二)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情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力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全县生物多样性保护。
  (三)指导、协调解决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组织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四)承担落实国家、省、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落实地方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监督、检查各排污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五)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贯彻执行规划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六)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对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七)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检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检测和污染源监督性检测;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八)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组织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新闻报道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负责县内外环境保护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环境保护资金引进及项目管理。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计划科、法规科。
  纳入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本级
  2020年在职人员8人。
  2.通榆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通榆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在职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42.95万元、支出总计1465.58
  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26.32万元,增加3.5%。支出总计增加419.94万元,增加28.65 %。主要原因:项目收支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2.9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6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75万元,占40.51;项目支出871.84万元,占59.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742.95万元、支出总计1465.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26.32万元,增加3.5%。支出总计增加419.94万元,增加28.65 %。主要原因:项目收支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5.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9.94万元,增加28.65 %,主要原因:项目收支变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65.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09万元,占1.37%;节能环保支出支出1349.78万元,占92.1%;住房保障支出34.56万元,占2.35%,社会保障支出61.15,占4.1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 1465.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51%。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预算为480万元,支出决算为 1465.58万元(基本支出593.75万元,项目支出87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年初申请财政预算为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20.0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34.56万元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支出决算为34.56万元。
  4.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年初预算61.15万元,支出决算为61.1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59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40.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27.92万元,完成预算的93.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公车使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47万元,占94.8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6.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26.4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执法监测工作。2020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28万元,占76.34%,公用经费140.47万元,占23.6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通榆县环境监测执法综合用房2375.2平方米。通榆县环境监察大队、通榆县环境监测站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如***单位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单位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单位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只保留部门已发生的收入明细,未发生的收入明细删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主要是*****(单位名称)上缴给****(单位名称)的****(资金名称)资金。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对部门使用的所有“项”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科目说明和中央部门决算公开模板进行说明):
  十九、……(同上)
  注意事项:1、各部门在公开时一定要做好文档编辑,将无关内容删除。
  年份使用“年度”表述,如2017年度、2018年度(固定表述除外,如“2018年12月31日”不需使用年度)。
  名词解释要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固定格式的公开表(公开01、04、06表)中零值指标可不列示;其中公开04表应保留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零值指标,可精简功能分类科目的零值指标。
  关于小数位。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如末位为0不需保留小数位(例如:1000万元,100.3万元);百分比应当保留1位小数,如末位为0需保留(例如:18.0%)。
  各部门(单位)参照该模版的同时,要参照上级(中央级)主管部门的信息公开情况,完善公开内容,确保公开的完整、规范。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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