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第一医院内科病房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第一医院
法人代表 聂明杰 联系人 张维
通讯地址 通榆县经济开发区东湖大街 222 号
联系电话 18443681777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路南侧,东湖大街东侧,通榆县第一医院现址内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
文号 --
建设性质 扩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Q8411综合医院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87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000
总投资
(万元) 6250 环保投资(万元) 112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79%
预期投产日期 2022年10月
1、项目由来
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实现国民健康长寿,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通榆县第一医院始建于1948 年,医院总占地面积57143.26平方米,建筑面积 34064.08 平方米,现编制床位数为484 张,开放床位 495 张。县域内有近35 万常住人口,加上周边市县总覆盖人口近40万人。医院现有住院病房面积、布局难以满足使用需求以及未来发展,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房屋面积不足、布局不合理等问题更加凸显,甚至难以承担相关工作。通榆县第一医院决定投资6250万元,在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路南侧,东湖大街东侧,通榆县第一医院现址内,建设住院病房、污水处理设施、变配电设施、医用气体设施等,以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境部令第1号),本项目属于“四十九、108.医院841、专科防治院(所、站)8432、妇幼保健院(所、站)8433;急救中心(站)服务 8434;采供血机构服务 8435;基层医疗卫生服务842 -其他(20张床位以下的除外)”,可知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受通榆县第一医院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对现场进行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第一医院内科病房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一并深表感谢!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第一医院内科病房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通榆县第一医院
建设地点: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路南侧,东湖大街东侧,通榆县第一医院现址内(定位: 123.103802°E、44.825302°N)。院区东侧为空地;南侧为安平路,隔路30m为居民;西侧为生态大街,隔路60m为居民;北侧为风电大路,隔路为通榆县盛丰德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大气、噪声及废水监测点分布详见附图2;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与周围敏感点分布详见附图3;项目平面布局详见附图4;本项目与通榆县声功能区划图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本项目与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位置关系详见附图6;周围环境照片见附图7。
4、建设规模
现编制床位数为484 张,开放床位 495 张。本次扩建病床位324张。包括专科ICU24床、普通病床300床,分别为呼吸科疗区、消化内科疗区、内分泌内科疗区、心内科疗区、神经内科疗区、儿科疗区。建成后全院的床位为819张。
5、主要建设内容及院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875m2,占地性质为卫生设施用地(详见附件)。本院建筑面积约为13000m2,各建筑面积见表1。建筑包括新建住院部(共设置6个住院疗区,每个住院疗区设置4个ICU床位以及50个普通床位)和新建设备用房1座(包括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等)。拟建项目院区平面布置见附图4。
6、项目投资
拟建项目总投资为6250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7、科室设置及主要医疗设备
本项目组成见表1,内科病房住院部建筑物见表2。
表1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内科病房住院部 7层,建筑面积为11500m2 新建
辅助工程 设备用房 建筑面积1500m2(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柴油发电机房等)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 市政给水管网供给 依托
排水 排入自建地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 新建
供热 由当地供热管网统一供给。 依托
供电 本项目由通榆县电网供给。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
自建地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污水处理站位于新建住院部东侧,设备间设置在新建设1500m2备用房内,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 新建
废气治理 污水站废气 污水处理站设有臭气收集系统,集中进入臭气处理一体化设备(UV光氧除臭),经过除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空中。 新建
备用发电机 尾气经机械抽风至楼顶排放。
噪声治理 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 新建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暂存在危废存储间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新建
表2 住院部建筑物布置一览表
楼层 功能设置 层高(m) 建筑面积(㎡)
1层 消毒供应中心、药房、挂号收款、分诊台、更衣室、检验室、标本采集室、CT室、输液室、隔离留观室、导管室、控制室、弱电机房、设备间等 5.1 1600
2层 呼吸科疗区(50床)、专科ICU(4床) 3.9 1600
3层 消化内科疗区(50床)、专科ICU(4床) 3.9 1600
4层 内分泌内科疗区(50床)、专科ICU(4床) 3.9 1600
5层 心内科疗区(50床)、专科ICU(4床) 3.9 1600
6层 神经内科疗区(50床)、专科ICU(4床) 3.9 1600
7层 儿科疗区(50床)、专科ICU(4床) 3.9 1600
机顶层 设备间、楼梯间 - 300
合计 11500
9、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建成后,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住院病人用水、地面清洁用水、检验科试剂配制及器具清洗用水。其中检验科试剂配制及器具清洗用水为外购纯水,其余用水均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依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中规定,各部分用水情况如下:
表7 项目用水量测算表
序号 用水项目名称 数量(人) 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 单位 年用水天数 最高日用水量(m³/d) 最大年用水量(m³)
1 住院病人 324 250 L/人.d 365 81 29565
2 医护人员 80 100 L/人.次 365 8 2920
3 地面清洁用水 - - L/d 365 4 1460
4 设备清洗用水 - - L/d 365 0.05 18.25
5 实验室用水 - - L/d 365 0.01 3.65
合计 - - - - 93.06 33966.90
⑵排水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包括住院病人废水、医护人员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冲洗设备废水、检验室废水。本项目混合废水均排入医院自建的地下式污水处理站,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南霍林河。
①住院病人污水
本项目住院病人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其产生量为64.8t/d(23652t/a)。
②医护人员污水
本项目门诊及住院病人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其产生量为6.4t/d(2336t/a)。
③地面清洗废水
地面清洗废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90%计算,则其产生量3.6t/d(1314t/a)。
④设备清洗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按其用水量的90%计算,则其产生量约为0.045t/d(16.43t/a)。
⑤检验室废水
设备清洗废水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其产生量约为0.008t/d(2.92t/a)。
本项目产生废水总量约27321.35t/a,产生废水均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南霍林河。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详见下表。
表8 本项目用水情况一览表
序号 种类 用水量 排污系数 排水量 备注
t/d t/a t/d t/a
1 住院病人 81 29565 0.8 64.8 23652 产生废水均排入医院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达到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医护人员 8 2920 0.8 6.4 2336
3 地面清洁用水 4 1460 0.9 3.6 1314
4 设备清洗用水 0.05 18.25 0.9 0.045 16.43
5 检验室用水 0.01 3.65 0.8 0.008 2.92
总计 93.26 33986.9 -- 74.853 27321.35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项目建成后主要为病人提供治疗、康复服务。本项目运营期工作流程图及产污环节见下图2。
图2 本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排污节点示意图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通榆县第一医院内科病房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风电路南侧,东湖大街东侧,通榆县第一医院现址内(定位: 123.103802°E、44.825302°N)。项目总投资625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成后内科病房床位324张。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医院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修正),“鼓励类第三十六条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故本项目为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引用的4个监测点位中(其中一个无水)除PH以外所有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大于1,均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均不达标,水质均为劣Ⅴ类水质,原因是通榆县现未做到100%雨污分流,部分生活污水等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所致。
(2)环境空气
评价区域内各监测点常规因子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限值,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
本项目厂界四周及敏感点设置的6个监测点中,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37-52d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30-43dB(A)间,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施工垃圾等将对区域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尤其在天气状况不好的条件下,更容易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但经采取相应的缓解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且施工期环境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
⑵营运期
①废水
本项目污水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以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产生的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③噪声
运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为污水站水泵。本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振、安装隔振垫,吸音、隔声内墙及距离衰减后,至项目边界处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垃圾、废药品、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检验室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外运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本项目废水均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指标已包含在污水处理厂指标范围内,故本项目无需申请废水总量指标(COD、NH3-N)。生活供热由通榆县供热系统集中供暖,故无需申请废气总量。
6、选址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均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空气、声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地表水、空气环境及声环境原有功能,其环境影响在国家环境标准允许范围内,选址合理可行。
7、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