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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2-22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张雁南 联系人 姜迎新
  通讯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向海路北
  联系电话 13943646709 传真 -- 邮政编码 137200
  建设地点 通榆县开通镇向海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占地面积
  (m2) 2000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1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0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5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内,法定代表人张雁南,经营范围:粮食、豆油、豆粕、磷脂、大豆蛋白等系列产品,粮食、杂粮、杂豆、大豆、葵花、蓖麻收购、销售及企业自产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的出口业务。
  企业于2001年收购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内的通榆县植物油厂,原通榆县植物油厂有一条年产4000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以及一台4t/h和一台10t/h燃煤锅炉。企业于2010年将4t/h的燃煤锅炉拆除,2011年,企业决定通过技改将现有4000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能力提高到5000吨,新建一条年产5000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并新建一台10t/h燃煤锅炉用于生产和生活用热,企业委托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与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t大豆分离蛋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吉环审字[2011]224号)。2017年,企业对现有的2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增加一套多级大容量水床除尘-脱硫-脱硝环保设施,并对煤场、渣场进行封闭,企业委托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了《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环审字[2017]52号)。
  企业为响应《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政发〔2018〕15号)中“三、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四)燃煤小锅炉淘汰和(五)大型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生产需要对现有两台10t/h 燃煤蒸汽锅炉进行改扩建。企业于2011年将年产4000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能力提高到年产5000吨,并新建一条年产5000吨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生产用热由两台10t/h燃煤锅炉提供,年燃煤量为15000吨,企业2011年申请SO2总量为32.2t/a,由于市场一直不景气,企业近几年只开启一条生产线便可以满足市场需求。2017年企业改造两台锅炉,此时年燃煤12000吨即可满足生产需要,但由于近期市场需求增加,企业预计明年两条生产线同时投产,现有的两台锅炉无法满足生产需求,故本项目拟新建一座锅炉房,新增1台36t/h燃煤蒸汽锅炉,将2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拆除。36t/h的燃煤蒸汽锅炉年燃煤量预计需45000吨,由于采取了高效的环保设施,并且计算方式选取了更贴合生产实际的物料衡算法,本项目经复核总量需求后企业需申请SO2总量为17.564t/a。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部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国家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其他(电热锅炉除外)”,故本项目应编制报告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受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省智杰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和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要求,评价单位通过现场踏查和收集有关资料,对厂址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并根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报告表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深表谢意。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2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9.1);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8.10.26修订);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1.1);
  (11)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1.1)。
  2.2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
  (1)国家原环境保护部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国家生态环境部第1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
  (3)《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2018.6.27);
  (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5)《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6)《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1);
  (7)《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办发〔2015〕72号);
  (8)《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3号);
  (9)《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2013年修订);
  (10)《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5月27日);
  (11)《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2018]15号);
  (1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
  (13)《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HJ991-2018);
  (1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DB22/388-2004);
  2.3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 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
  2.4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1)《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扩建5000吨/年大豆分离蛋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吉环建字[2005]94号);
  (2)《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吨大豆分离蛋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环审字[2011]21号)
  (3)《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t大豆分离蛋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吉环审字[2011]224号);
  (4)《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烟气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环审字[2017]52号);
  (5)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吉林省智杰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定的关于开展本项目环评工作的技术咨询合同。
  3、项目名称、性质、建设地点及周围情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向海路北,通榆县益发合大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院内。中心坐标:经度123.069556,纬度44.823194。厂界东侧隔道为农田;南侧为废弃酒厂;西南侧为通榆县第二粮库,西侧为废弃学校,西北侧约120m外为零散居民;北侧紧邻国向海油脂厂区(通榆县第四粮库)及白城供电,距本项目最近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10m处迎新村居民(约600人)。厂区地理位置及厂区周围情况详见附图1和附图3。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200万元,环保投资为300万元,占总投资的25%,项目资金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5、工程占地及厂区平面布置
  本项目主要建筑为锅炉房,总占地面积2000m2,总建筑面积2000m2。本项目新建一座锅炉房,同时新建45m高烟囱。项目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6、工程组成
  项目工程组成表详见表1
  表1    项目工程组成内容情况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锅炉房 建筑面积1600m2,新购置1台36t/h燃煤蒸汽锅炉 新建
  储运工程 储煤棚 建筑面积300m2,用于储存煤 利旧
  渣仓 建筑面积100m2,用于储存锅炉炉渣、脱硫剂、脱硝剂及回收粉尘,随产随清 利旧
  输送 尘渣封闭存储,汽运方式运输,苫布遮盖输送 /
  公用工程 供水 脱硫补充水、纯水制备用水由自来水供给 利旧
  排水 锅炉定期排污水、软化废水及脱硫系统废水用于浇渣降尘、绿化等,不外排 利旧
  供电 由城镇供电管网统一提供 利旧
  采暖 锅炉房不设办公区,工作人员在锅炉房内办公,由本锅炉房进行供暖 /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36t/h燃煤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双碱式脱硫塔+SCR脱硝处理后由45m高排气筒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新增
  噪声治理 运行时关闭门窗,风机置于锅炉房内,底部安装减震垫,加装消声器,墙壁安装吸声材料,使用柔性接头等降噪措施 新增
  固废治理 炉渣外售用于制砖、回收粉尘及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制作建材 新增
  7、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拟将原有2台10t/h燃煤蒸汽锅炉拆除,并新增加1台36t/h燃煤蒸汽锅炉,配套安装一套布袋除尘器+双碱式脱硫塔+SCR脱硝环保装置,锅炉烟气经处理后由新建不低于45m的烟囱排放。
  表2    锅炉型号参数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参数
  1 额定蒸发量 36t/h
  2 额定工作压力 1.7MPa
  3 额定进出水温度 60/195℃
  4 设计料种 烟煤
  8、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所用原材料主要为烟煤,年用量为45000t/a。全厂的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表详见表3。
  表 3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年用量 备注
  1 t/a 45000
  2 纯碱 t/a 30 袋装
  3 石灰 t/a 2 袋装
  4 尿素 t/a 30 袋装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材料,本项目所用烟煤的成分分析详见下表,煤质分析报告详见附件。
  表4   燃料的成分分析表
  序 号 检测项目 单位 数值
  
  1 全水分Mt % 16.54
  2 空气干燥基水分Mad % 5.37
  3 空气干燥基灰分Aad % 5.39
  5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v.M.ar MJ/kg
  Cal/g 5789
  24.22
  6 空气干燥基挥发分Vad % 33.44
  7 全硫Sd % 0.41
  9、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燃煤蒸汽锅炉所需生产设备详见下表。
  表5   锅炉所需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燃煤蒸汽锅炉 SHL-36-1.7 1 新购
  2 鼓风机 G6-41-11-N08.5A 1 新购
  3 引风机 Y6-41-711N011.2D 1 新购
  4 给水泵 CDL12-120  7.5KW 1 新购
  5 蒸汽泵 ZQS17-15 1 新购
  6 布袋除尘器 3T 1 新购
  7 双碱式脱硫塔 -- 1 新购
  8 SCR脱硝设备 -- 1 新购
  10、用热范围
  本项目锅炉房主要为厂区满足生活及生产用热需求,厂区总供热面积3900m2。
  11、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锅炉工全部由原有人员进行调配,故无新增生活用水量;本项目用水主要为锅炉补充水、软化水制备系统用水及脱硫用水。锅炉供热过程中存在着以下损耗:锅炉内部汽水损失、热网漏损、锅炉定期排污等,锅炉定期补充水为软化水设备制备的软化水(无固体废物产生),水处理设备新鲜水用量为6600m3/a,其中锅炉补水量为6061m3/a,水处理设备制备软化水产生一定的软化废水,剩余539m3/a为软化废水。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可知,脱硫循环水量为80m3,补水量约为130m3/a。
  本项目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水需求。
  (2)排水
  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生活废水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软化水制备排污水及脱硫系统废水。水处理设备软化废水废水量为539m3/a,锅炉定期排污水量为485m3/a,脱硫系统废水量约为104m3/a,则本项目生产废水排放总量为1128m3/a,项目软化废水、脱硫废水和定期排污水属于清洁下水,项目废水冬季排入厂区沉淀池内,经沉淀后用于春季、夏季、冬季厂区洒水降尘、绿化等。
  本项目废水产生和排放情况详见表6,给排水平衡详见图1。 
  表6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一览表      m3/a
  序号 用水单位 用水量 损耗量 排水量 处理方式
  1 生产用水 脱硫设备 130 26 104 厂区内浇渣降尘、绿化等
  2 锅炉 6061 5576 485
   软化水设备 539 0 539
  合计 6730 5602 1128
   

 

  

  图1   水平衡图
  (3)供热
  本项目为锅炉房建设项目,自身无需采暖供热;工作人员在锅炉房内办公,由本锅炉房进行供暖,能够满足本项目生活用热需求。
  (4)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城镇供电管网统一提供,可满足本项目用电需求。
  12、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锅炉房工作人员5人,全部由企业原有人员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日330d,每班8小时三班工作制,每天工作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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