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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1-26   收藏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人代表 江振东 联系人 张艳慧 
  通讯地址 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繁荣南街东侧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910土地整治服务
  占地面积(hm2) 666.06 建筑面积(hm2) 666.06
  总投资(万元) 2837.42 环保投资(万元) 20 投资比例(%) 0.7
  1、项目由来
  通榆县位于吉林省西部,松辽平原中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经济以农业为主,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多年来,由于土地贫瘠,盐碱化严重,干旱少雨等客观因素,制约了农业发展,影响了农民收入,导致全县农村贫困面广,群众贫困程度深,脱贫致富难的局面。为了加快脱贫攻坚步伐,探索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就显得尤为迫切。经考察调研掌握,目前县域内有规模较大的盐碱地可供开发利用。因此,对现有盐碱地进行整治开发,综合利用四王泡和区域地下水资源灌溉,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推进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可行之路。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占地面积666.06hm2。通过对项目区合理规划,采取经济、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土地进行平整改良,改善灌溉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提高土地利用率,建立多元产业结构,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生产能力。项目区以青海村屯为界,分为东侧项目区和西侧项目区。东侧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为旱田,整体上地块规整、地表平整,主要种植玉米等旱作物,耕地质量良好;排水沿现有沟道和路边沟排水,排入东侧的三王泡;田间道路完善,耕种通行条件方便;农田防护林网退化,本项目拟采用更替、择伐、抚育、林带渐进、综合等方式,对该区域的退化防护林采取人工干预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和生境,提高林分质量,恢复和提升生态防护功能。西侧项目区土地现状为盐碱地,土壤条件为盐渍土,本项目对西侧项目区106.02hm2盐碱地进行土地平整,通过平整改良新增水田区62.12hm2,新增旱地26.89hm2;新建灌溉泵站1座,设计流量0.3m3/s,新打机井6眼,日灌溉最大取水量0.432万m3/d;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同时建设生态缓冲林带和生态缓冲草地,提高生物多样性。综合整治后最终新增耕地面积89.01hm2、新增林地面积6.32hm2、新增草地面积2.52hm2。实现农业增效、财政增收,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并举提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四十六、水利 146.地下水中开采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应编制报告表”、“四十七、农业、林业、渔业 147.农业垦殖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四十六、水利 142.灌区工程 新建5万亩及以上;改造30万亩及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五十、核与辐射 181.输变电工程中500千伏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330千伏及以上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100千伏以下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本项目情况进行对照分析,土地平整改良工程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灌区工程新建约0.13万亩,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地下水开采日最大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综上所述,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8年4月28日;
  (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10日。
  2.2部门规章
  (1)原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吉环管字[2014]17号《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暂行规定》,2014年10月20日;
  (2)原环境保护部44号令及生态环境部1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修订);
  2.3地方规章及相关规范文件
  (1)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1;
  (2)吉政发[2016]23号,《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5.23;
  (3)吉政发[2016]21号,《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5.23;
  2.4技术规范及评价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 50288 - 99);
  (8)《基本农田环境质量保护技术规范》(NY/T 1259 - 2007);
  2.5项目文件及资料
  (1)河北可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书;
  (2)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
  项目区位于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地理位置坐标介于东经123°24′37″至123°28′58″之间,北纬44°55′59″至44°57′33″之间。本项目区与最近居民距离为青海村。根据实际调查,本项目西侧项目区目前为盐碱地,土壤盐碱化严重,并且几乎无农作物可生长,东侧项目区为现有耕地区,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2837.42万元,全部由通榆县乾坤润泽土地整理有限公司投资。
  5、项目建设内容
  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六部分内容,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1-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建设内容 单位 数值 备注
  1、土地平整工程
  1) 水田区田间推土平整 m3 69095.80 新增水田区
  2) 田埂修筑 m3 17336.50 新增水田区
  3) 水田区土地翻耕 hm2 62.12 新增水田区
  4) 水田区土地精平 hm2 62.12 新增水田区
  5) 旱地区田间推土平整 m3 43305.10 新增旱地区
  6) 旱田区土地翻耕 hm2 26.89 新增旱地区
  2、土壤改良工程
  1) 水田区打浆灌洗(3遍) hm2 62.12 新增水田区
  2) 木本泥炭改良剂 4005.31 新增耕地区每公顷45t
  3) 增施生物有机肥 356.03 新增耕地区每公顷4t
  3、灌溉与排水工程
  3.1水源工程
  1) 泵站 1 岸坡抽水,灌溉水田
  2) 机井 6 旱地补充性灌溉
  3.2输水工程
  1) 农渠 m 2697 预制 U 型砼槽
  2) 斗渠 m 1930 现浇砼梯形
  3) 支渠 m 703 现浇砼梯形
  3.3排水工程
  1) 农沟 m 3005 土质梯形
  2) 斗沟 m 3672 土质梯形,生态土袋
  3.4渠系建筑物工程
  1) 管涵(Ф600-4) 17
  2) 管涵(Ф1000-6) 5
  3) 倒虹吸 2
  4) 斗门 2
  5) 农门 8
  6) 放水口 126
  7) 农渠末端 8
  8) 斗渠末端 2
  4、田间道路工程
  4.1田间道
  1) 4m 砼田间道-1 m 2565 硬化路
  2) 4m 砼田间道-2 m 500 硬化路
  3) 3m 砼生产路-1 m 1211 硬化路
  4) 4m 素土田间道-1 m 3435 素土
  4.2错车台和交叉口
  1) 错车平台 4 每处30m2
  2) 交叉口 4
  4.3路基处理
  1) 山皮石换填 m3 11154 平均换填 0.5m
  2) 路基填土 m3 82440 素土路路基填土
  5、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5.1生态缓冲林带
  1) 场地平整 hm2 6.32
  2) 植树 hm2 6.32 垂柳+杨树
  5.2生态缓冲草地
  1) 场地平整 hm2 2.52
  2) 施撒草籽 hm2 2.52 紫花苜蓿
  5.3生态廊道修复
  1) 场地平整 hm2 0.84
  2) 植树 hm2 0.84 垂柳+杨树
  5.4优质牧草种植
  施撒草籽 hm2 64 紫花苜蓿
  6、农田输配电工程
  6.1高压线路架设
  1) 高压接引点 1
  2) 高压线路 m 860 10kV
  6.2配电线路
  1) 变压器 4 50kVA
  2) 低压电缆沟及电缆铺设 m 2965 380V
  表1-2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建设类型 名称 内容
  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农田输配电工程
  环保工程 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区降尘。施工期土壤改良工程打浆灌洗废水全部排入农沟,退水至尾水承泄区;
  运营期:西侧项目区新增旱田主要种植玉米,每年春季洗碱1次,洗碱废水全部排入农沟,通过农沟退水至尾水排放区,新增水田主要种植水稻,退水通过农沟排入尾水排放区;东侧项目区原有旱田主要种植玉米,每年春季洗碱1次,洗碱废水全部排入农沟,通过农沟退水至尾水排放区。
  大气环境 施工期: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等措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声环境 施工期:加强工程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
  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土石方不可随意堆放,直接用于二期工程;钻井泥浆进行自然干化(干化固体废物要求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后的钻井泥浆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钻井
  屑回用于道路修筑;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收集后运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共工程 供水 本项目施工用水均由附近地下水井提供。旱地灌溉水源采用地下水,采用机井水泵抽取;水田灌溉水源采用四王泡作为灌溉水源,利用新建泵站抽水。
   供电 由当地电力部门提供
  6、原辅材料
  项目区内的新增耕地来自盐碱地,根据相关资料和实地踏勘结果,结合pH值、碱化度、卫星资料及植被生长情况,对89.01hm2新增耕地土壤施用农家肥、腐殖酸,进行综合改良,改良剂均为环境友好型,不含化学物质。预计使得pH值降到6.0~7.8范围内,盐碱化程度也由原来的重度盐化转变为轻度盐化。具体用量见下表。
  表1-3 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 备注
  1 木本泥炭改良剂 4005.31 t 新增耕地区每公顷45t
  2 生物有机肥 356.03 t 新增耕地区每公顷4t
  (1)木本泥炭改良剂:是指可以改善土壤物理性,促进作物养分吸收,而本身不提供植物养分的的一种物料。土壤改良剂具有保墒和增温作用,可以有效地提高土壤墒情,增加耕层地温,使作物生育期提早2~7 d,土壤湿度增加5%左右。同时还能改良土壤结构,协调土壤水、肥、气、热及生物之间的关系,防止水土流失,增强渠道防渗能力,抑制土壤次生盐渍化,提高沙荒地的开发利用。主要适用于我国北方干旱、半干旱和作物生育期积温不足的地区,以及土壤结构差的土壤,特别是缺水严重的旱地和坡沙地、盐碱地。
  (2)生物有机肥:土壤有机质是泛指土壤中来源于生命的物质。土壤有机质是土壤固相部分的重要组成成分,是植物营养的主要来源之一,能促进植物的生长发育,改善土壤的物理性质,促进微生物和土壤生物的活动,促进土壤中营养元素的分解,提高土壤的保肥性和缓冲性的作用。它与土壤的结构性、通气性、渗透性和吸附性、缓冲性有密切的关系,通常在其他条件相同或相近的情况下,在一定含量范围内,有机质的含量与土壤肥力水平呈正相关。主要活性有机质材料例如腐殖酸,添加富含难分解的腐殖酸/胡敏素天然资源材料—木本泥炭,由于其能吸附交换、活化土壤中很多矿质元素,如氮、磷、钾、钙、铁等,使这些元素的有效性力大大增加,从而改善了作物的营养条件。在化肥中起到增效剂的作用,而且减轻化肥对土壤理化性状产生的不良影响。
  7、土石方平衡分析
  项目区挖方主要为土地平整挖方、沟渠挖方、道路挖方及机井挖方,主要为土地平整用土、道路用土。本项目无独立取土场,经过与企业核实,该项目只进行土地平整,不需要客土,可采用优化土地平整方案保证项目区土资源总体平衡。剩余土方量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田块平整。项目区的供土单元为土地平整挖方、沟渠挖方、道路挖方及机井挖方,供土量大于需土量,所产生的弃土都用于土地平整,不需要外借土方,不需要取土场。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见下表。
  表1-4 本项目主要土石方平衡
  项目 单位 数量 用途
  土石方开挖 机井土方 m3 10.4 打井产生
  沟渠挖方 m3 72290.08 沟渠建设产生
  土地平整土方 m3 129737.4 土地平整过程产生
  道路挖方 m3 11154 道路建设产生
  钻井岩屑 m3 229 用于后期工程道路修筑
  钻井泥浆 m3 116.5 泥浆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干化后送至渣土堆放场
  土石方回填 机井填方 m3 8.9 /
  沟渠填方 m3 1001.2 /
  表土回填 m3 129737.4 /
  弃方 m3 349.88 用于土地平整
  8、供水水质
  根据本次环评针对项目所在地现有机井的地下水和四王泡地表水监测的结果可知,该项目区域地下水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和水作的相关标准,故本项目所用水源能够满足本项目供水要求。
  9、公用工程
  (1)给水
  项目区位于通榆县,根据吉林省农业灌溉分区表查得项目区属于西部平原区Ⅳ1区,详见下表,项目区内主要种植作物为玉米和水稻,根据《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2/T389—2019)中查得吉林省西部平原区水稻用水定额为8000m3/hm2,盐碱地洗碱定额为 400m3/hm2(每年1次),洗碱面积为水田区62.12hm2;玉米坐水种用水定额100m³/hm²,玉米生育期为135天,复垦后,每年春季洗碱1次,洗碱面积26.89hm2,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旱地洗碱用水量为0.03m3/m2·次。洗碱时间按照13天计,玉米灌溉周期为45天,水稻灌溉周期为160天,核算项目用水量为:
  旱地灌溉用水量(地下水):26.89 hm2×100m3/hm2=2689m3/a(59.76m3/d)
  旱地洗碱用水量(地下水):0.03m3/m2·次×1次×268900m2=8067m3/a(620.54m3/d)
  水田灌溉用水量(地表水):62.12 hm2×8000m3/hm2=496960m3/a(3160m3/d)
  水田洗碱用水量(地表水):62.12 hm2×400m3/hm2=24848m3/a(1911.38m3/d)
  项目实施后,地下水用水量为10756m3/a,地表水取水量为521808m3/a。
  本项目地下水用水量由6口新建机井进行供给,地表水用水量由四王泡供给。本项目运营期机井不同时使用,且该机井建设所在地距离周围居民较远,不会对居民用水造成影响。
  四王泡,又称四海水库,位于通榆县什花道乡境内,属无坝引水水库,四海水库最大库容1000万m3,兴利库容800万m3左右。是一座以灌溉、养鱼为主的小型水库。四海水库以接受降雨径流补给及霍林河间断补给为主,全县河湖连通工程实施以来,四海水库得到全面的改建,2016年四海水库开始加固原有渠道、建进水闸等工程,已与通榆县境内3座水库和12个泡塘完成了连通工程,2017年开始库区蓄水量增加,水库水面面积347hm2,径流面积1673hm2,水平年存储水量830万m3,可供水量630万m3。目前四海水库已具备为附近区域进行农业灌溉的条件。能够满足本项目取水需求。
  表1-5   吉林省农业灌溉分区表
  一级区 二级区 所含县(市)
  Ⅰ区长白山山地区 Ⅰ1 延吉、图们、龙井、和龙、汪清、珲春、安图
  Ⅰ2 敦化、靖宇、抚松、长白、通化市、桦甸、蛟河、集安、白山、通化县、临江
  Ⅱ区中东部低山丘陵区 Ⅱ1 舒兰、永吉、辽源、东辽、辉南、柳河、梅河口、东丰、磐石
  Ⅱ2 吉林、伊通
  Ⅲ区中部平原区 Ⅲ1 榆树、德惠、长春
  Ⅲ2 九台、四平、梨树、农安、公主岭
  Ⅳ区西部平原区 Ⅳ1 镇赉、通榆、松原、长岭
  Ⅳ2 白城、大安、洮南、扶余、前郭、乾安、双辽
  注1:根据气候条件、地形地貌、土壤及水文地质条件划分四个一级区 。                        
  注2:在一级区中按地表岩性及渗透性进行二级分区。
  表1-6   种植业灌溉用水定额
  行业代码 行业名称 产品名称 灌溉分区 县级行政区名称 灌溉方式 定额单位 定额值
  多年平均 75%
  A011 谷物种植 玉米 Ⅳ1 通榆 喷洒灌 m³/hm² 1450 1650
  管灌 m³/hm² 1600 1750
  坐水种 m³/hm² 100 100
  膜下滴灌 m³/hm² 900 1050
  水稻 / m³/hm² 8000 8400
  (2)排水
  本项目新增耕地土壤施用木本泥炭改良剂、生物有机肥进行综合改良,不使用含化学物质的改良剂,施工期土壤改良工程所产生的洗碱废水全部排入尾水承泄区。营运期每年春季洗碱1次,洗碱总用水量32915m3,洗碱废水全部通过农沟排入尾水承泄区,水田退水系数按0.2计,则退水量为99392m3,退水全部通过农沟排入尾水承泄区,退水COD浓度约60mg/L。
  项目区东南侧尾水排放区总面积15.24万m2,平均深度1.5m,总容积22.86万m3,退水进入后以自然蒸发损耗为主,排放区能够满足项目退水需要。项目尾水承泄区不与霍林河产生直接水力联系,因此即便在高水位期,本项目农田退水也不会影响霍林河水质。
  (3)供暖
  本项目冬季不运行,无需供热。
  (4)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当地电力部门提供,机井利用农电线路,无柴油发电机。能够满足本项目供电需求。
  10、劳动制度及工作人员
  施工期:25人,施工天数为120天。
  运行期:本项目由当地农民进行管理,不单独设置工作人员。
  11、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什花道乡青海村。
  本项目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目标的实现。经过查阅资料以及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不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项目实施符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 - 2020年)》以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是对国家、吉林省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符合土地整治政策的要求,详见附件。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在规划田间工程时要充分结合现有工程布局,在现有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建设高标准高效益的农田系统要求,合理规划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布设便利的农田道路系统、规划合理的灌溉方式、完善排水系统,科学布局农田防护体系。
  本项目西侧区域土地为盐碱地,不在通榆县乌兰花镇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内,全部为村集体所有土地,区内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权属纠纷。不属于禁止开垦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天然割草场、人工草场、围栏草场和优质草场;林地和河湖滩地;25度以上的坡地和风沙前沿的沙荒地;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区域)。水资源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综合利用、人工调节与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合理调度水资源。贯彻国家和地区发展农业的方针政策,正确评价当地农业的现有基础和发展潜力,量力而行,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以提高效益为前提,加强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的抗灾能力,增加农民的收入。科学开源,综合利用,农业节水发展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生态建设相协调。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3)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具有阶段性,即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阶段,一般情况,施工期的不利影响要大于运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机械施工、交通运输等工程行为对区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本项目营运期的影响主要是运营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通过安装减震装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
  (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资源利用上限
  通榆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6.2658亿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0.7735亿m3,地下水资源量5.4934亿m3,尤其是第四系孔隙地下水,涌水量在500 m3/d以上。本项目以项目区内地下水源作为旱地供水水源,以四王泡水源作为水田供水水源,项目区地下水易采易补,含水顶板埋深较浅,水头较高,井的出水量是较为可观的,开采地下水对周边取水用户影响较小,水位下降缓慢,能有效保证极干旱年份用水需求。开采地下水基本不会对区域水资源及其配置方案产生影响。
  本项目取水属季节性间歇式开采地下水,地下水补给量充足,径流通畅,地下水在降水和间歇时可以得到充分补给。本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和配置方案没有大的影响。
  2)生态红线
  经过查阅资料以及建设单位提供,本项目不在通榆县初步划定的生态红线范围内。
  3)环境质量底线
  通榆县地表水水质全年平均值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水质类别为Ⅲ类,无超标项目。通榆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水质达标率为100 %。通榆县城区区域空气质量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 -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尚有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本项目区域深层地下水经过过滤后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均有一定的环境容量,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5)项目可行性结论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本项目注重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生产力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目标的实现。项目实施符合《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是对国家、吉林省及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落实,符合土地整治政策的要求。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在规划田间工程时要充分结合现有工程布局,在现有结构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建设高标准高效益的农田系统要求,合理规划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布设便利的农田道路系统、规划合理的灌溉方式、完善排水系统,科学布局农田防护体系,且本项目所有施工及机井地点均不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
  故本项目建设可行。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所在地周围无工业污染源,不存在遗留环境问题,目前为盐碱地,土壤盐碱化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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