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四平市盛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四平市盛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杨宇辉 联系人 周昌柏
通讯地址 梨树县梨树镇西街顺天园As9号楼1单元101-201室
联系电话 18643691122 传 真 邮政编码 130012
建设地点 吉林省通榆县永青乡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代码 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10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0
总投资
(万元) 2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32.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6.2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四平市盛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于吉林省通榆县永青乡的沥青搅拌站于2019年8月建设完成,生产至2019年9月份,由于未履行环评手续,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已责令要求企业停止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第二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故建设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并补办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未取得环评批复之前不重新生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行业类别,本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中的“全部”,故本次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平市盛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正式委托吉林省卓月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进行了现场踏勘、收集和分析了区域自然环境现状和拟建项目基础资料的前提下,编制并完成了《四平市盛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的热心指导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2、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四平市盛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情况: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永青乡,东经123.067542,北纬44.841902。本项目厂界东侧为林地、195m处为建筑施工单位设备存放处、355m处为一林地看护用房、1.523km处为六井子(东)居民(50户);南侧紧邻吉林省众邦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侧7m处为G231国道;西南侧0.85km处为六井子(西)居民(30户);北侧紧邻通榆县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满负荷生产能力为年产115200t沥青混凝土。搅拌站自2019年8月成立到生产期结束共运行生产1个月(全年生产期为7月~9月),期间满负荷生产,月产38400t沥青混凝土。
建设内容:工程内容组成详见表1-1。
表1-1 项目建成后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名称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主体工程 沥青混凝土搅拌
生产线(1条) 建设沥青混凝土搅拌站(钢结构、全密闭)一座,包括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搅拌系统等,占地面积700m2,生产线露天生产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66m2,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的办公
库房 建筑面积490m2
储运工程 碎石堆场 占地面积3400m2,用于堆放沥青混凝土原料碎石,目前碎石用苫布遮盖、未设置围挡
矿粉罐 矿粉罐3个,有效容积80t/个、2个;有效容积30t/个、1个
沥青储罐 40t卧式储罐2个、35t立式储罐3个
轻油储罐 30t卧式储罐1个、20t卧式储罐1个、10t卧式储罐1个
运输 项目原材料及产品均通过公路汽车运输
公用工程 给水 由厂区原有深水井供给
排水 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到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家肥
供电 由地方电网供给,可满足项目需求
供热 本项目冬季不生产;运营期间沥青储罐加热采用轻油导热油炉;烘干筒利用轻油燃烧器加热
环保工程 废水治理措施 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排放到厂区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做农家肥
废气治理措施 ①轻油导热油炉产生的烟气直接通过10m高烟囱排放;②烘干筒粉尘、石料筛分粉尘及轻油燃烧废气经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③矿粉罐产生的粉尘通过连接在筒仓排气口上的反吹清灰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约为15m;④沥青烟气采用等离子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效率99%)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⑤原材料装卸粉尘、碎石堆场扬尘为无组织排放;
固废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除尘装置收集粉尘回收进入物料;③不合格石料作为路基材料外卖;④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直接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更换,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理;⑤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
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设施
表1-2 建筑物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数量(个)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1 沥青混凝土搅拌生产线 1 700 700
2 办公室 1 66 66
3 碎石堆场 1 3400 3400
4 库房 1 490 490
表1-3主要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沥青混凝土搅拌系统 套 1 现有
2 轻油储罐 个 3 现有
3 烘干筒 个 1 现有
4 燃烧器 台 1 现有
5 石料提升机 个 1 现有
6 沥青罐 个 5 现有
7 矿粉罐 个 3 现有
8 滤芯除尘器 台 3 现有
9 引风机 个 1 现有
10 脉冲布袋除尘器 台 1 现有
11 导热油炉 台 1 型号:YY(Q)W-1400Y(Q);现有
12 等离子光氧一体机 台 1 拟新增
13 活性炭吸附装置 台 1 拟新增
4、原辅材料
本项目原辅材料见表1-4。
表1-4 原辅材一览表料
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 来源和运输方式 储存方式
1 沥青 5760 t/a 市场购买罐车运输 罐存
2 矿粉 6910 t/a 市场购买罐车运输 罐存
3 碎石 102600 t/a 市场购买汽车运输 碎石堆场
合计 115270 t/a / /
其它
4 轻油 1390 t/a 市场购买罐车运输 储罐
5、公用工程
(1)给排水:
①给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及绿化用水,总用水量为0.74t/d(36.6t/a)。水源依托厂区现有深水井统一供给,可满足项目用水需求。
A.生活用水:按30L/人·d计,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在总数为8人,生活用水用量0.24t/d(21.6t/a);
B.绿化用水:用水量按1L/m2计(雨天不进行喷洒),本项目工作日为90d,非雨天按30d计算,厂区绿化面积为500m2,则绿化用水量为0.5t/d(15t/a)。
②排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产生废水;绿化用水全部消耗,无废水产生;故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产污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92t/d(17.28t/a)。生活污水排放到厂区内现有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本项目水平衡详见下图。
单位:t/a
图1 本项目给排水平衡图
(2)采暖通风
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沥青储罐加热采用一台1.4MW的导热油炉,采用轻油作为燃料,年燃轻油580t;烘干筒利用燃烧器加热,采用轻油作为燃料,年燃轻油810t,轻油采用储罐储存。
(3)供电
本项目所需用电由地方电网供给,可满足项目需求。
6、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本项目全厂定员总计8人。
工作制度:本项目冬季不生产;全年工作日为90d(7月~9月),每日一班生产,每班生产8h,不设食堂、不在厂区内住宿。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流程及排污节点详见图1。
图1 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说明:
首先用铲车将石料装入料斗里,然后经过倾斜的皮带传送带将石料送至烘干滚筒内进行烘干,石料在滚筒内通过燃烧系统充分加热、干燥、混合;经过烘干滚筒加热后的石料直接进入到振动筛分系统,由振动筛分系统对石料进行筛选,合格的石料直接进行配比称重,由微机控制石料称量斗中依次称重。
同时,沥青由卸油池注入至沥青罐储存,采用导热油炉对沥青罐保持150度的温度,由微机控制工程所需的油石比,注入一定重量的沥青。将石料、矿粉、沥青依次放入搅拌器内,其各自开启的顺序和时间由微机控制,搅拌到规定的时间,将搅拌均匀的混合料放入运出车厢内。
导热油炉加热沥青罐原理:传热介质导热油在一个密闭循环系统中,从导热油炉燃烧轻油释放的热量,使导热油温度升高,高温导热油通过循环管道加热沥青罐以及沥青管道降温后的导热油经过再次加热,周而复始,直至沥青管道达到所需温度,本装置利用导热油炉将导热油加温至180-210度,并通过循环泵对沥青罐进行加热保温,使沥青的温度保持在150度。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
及产生量 排放浓度及
排放量
废水 生活污水 COD 300mg/L,0.0052t/a 300mg/L,0.0052t/a
BOD5 160mg/L,0.0028t/a 160mg/L,0.0028t/a
SS 200mg/L,0.0035t/a 200mg/L,0.0035t/a
NH3-N 25mg/L,0.0004t/a 25mg/L,0.0004t/a
废气 矿粉罐抽进料粉尘 有组织粉尘
(单个筒仓) 3345mg/m3,4.814t/a 33.45mg/m3,0.048t/a
烘干筒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烘干筒燃烧废气颗粒物 有组织粉尘 2202mg/m3,25.86t/a 22.02mg/m3,0.26t/a
烘干筒燃烧废气SO2 有组织粉尘 66mg/m3,0.778t/a 66mg/m3,0.778t/a
烘干筒燃烧废气NOx 有组织粉尘 80mg/m3,0.824t/a 80mg/m3,0.824t/a
导热油炉废气颗粒物 有组织粉尘 20mg/m3,0.151t/a 20mg/m3,0.151t/a
导热油炉废气SO2 有组织粉尘 75mg/m3,0.557t/a 75mg/m3,0.557t/a
导热油炉废气NOx 有组织粉尘 80mg/m3,0.591t/a 80mg/m3,0.591t/a
沥青烟 有组织 1500mg/m3,3.24t/a 15mg/m3,0.032t/a
无组织 0.032t/a 0.032t/a
苯并[a]芘 有组织 23x10-3mg/m3,0.5x10-4t/a 0.23x10-3mg/m3,0.5x10-6t/a
无组织 0.5x10-6t/a 0.5x10-6t/a
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0.36t/a 0.36t/a
生产过程 除尘装置收集粉尘 39.898t/a 0
不合格石料 63.67t/a 63.67t/a
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 0.3t/a 0
废导热油 1t/a 1t/a
废活性炭 4t/a 4t/a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的搅拌机、燃烧器、风机等生产设备在运行中发出的噪音,其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
在采取隔声、消声、基础做减振等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在厂界处可使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要求。
主要生态影响
项目已建成,故不涉及土建工程,不进行植被的破坏,对生态环境不造成影响。
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
BOD5
SS
NH3-N 厂区防渗化粪池 不外排
废气 碎石装卸粉尘 粉尘 修建挡墙、设置防尘网、喷水增湿等 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碎石堆场扬尘 扬尘 修建挡墙、设置防尘网、喷水增湿等 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矿粉罐抽进料粉尘 粉尘 反吹清灰滤筒式除尘器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
烘干筒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烘干筒燃烧废气颗粒物 粉尘 脉冲布袋除尘器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
烘干筒燃烧废气SO2、NOx SO2、NOx —— 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
导热油炉废气 颗粒物、SO2、NOx —— 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
沥青烟气 沥青烟、苯并[a]芘 等离子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 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
固体
废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不产生二次污染
生产过程 除尘装置收集粉尘 回用于生产
不合格石料 作为路基材料外卖
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 回用于生产
废导热油 直接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更换,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理
废活性炭 直接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更换,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理
噪声 根据产噪设备特点,经过降噪减振措施后,产噪设备对操作人员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边界噪声满足3类、4类标准要求。本项目运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主要生态影响
根据现场踏查,在评价区域内未发现国家及省市级重点保护的稀有动植物及种群,属于生态环境非敏感区。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结论与建议
本评价通过对该工程的污染源调查和分析评价,得出如下结论: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四平市盛豪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永青乡,东经123.067542,北纬44.841902。本项目厂界东侧为林地、195m处为建筑施工单位设备存放处、355m处为一林地看护用房、1.523km处为六井子(东)居民(50户);南侧紧邻吉林省众邦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侧7m处为G231国道;西南侧0.85km处为六井子(西)居民(30户);北侧紧邻通榆县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本项目主要生产沥青混凝土,年产115200t沥青混凝土。总投资2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2、产业政策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规定,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永青乡,东经123.067542,北纬44.841902。本项目厂界东侧为林地、195m处为建筑施工单位设备存放处、355m处为一林地看护用房、1.523km处为六井子(东)居民(50户);南侧紧邻吉林省众邦沥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侧7m处为G231国道;西南侧0.85km处为六井子(西)居民(30户);北侧紧邻通榆县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库。厂区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也非饮用水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生态脆弱区等社会关注地区,由于本项目距离居民较远,故地处环境非敏感区,选址可行。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质量
2018年通榆县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全年平均值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水质类别为三类,无超标项目。通榆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的水质达标率为100%。
(2)环境空气质量
由现状监测数据可以看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苯并[a]芘、TSP、PM2.5、PM10、CO、O3、SO2、NO2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指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总体来说,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质量
根据噪声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厂区东、北、南厂界噪声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西厂界噪声值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限值要求,说明该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项目污染防治措施结论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92t/d(17.28t/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COD300mg/L、BOD5160mg/L、SS200mg/L、NH3-N25mg/L,目前排放到厂区内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碎石堆场粉尘、碎石装卸粉尘、烘干筒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烘干筒燃烧废气、导热油炉废气、矿粉罐抽进料粉尘、沥青烟气。
①矿粉罐抽进料粉尘
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矿粉以压缩空气吹入矿粉仓,其上料时将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本项目共设3个矿粉罐,每个筒仓仓顶呼吸孔用一台反吹清灰滤筒式除尘器,共设置3台反吹清灰滤筒式除尘器。除尘效率达到99%,产生的粉尘通过连接在筒仓排气口上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放高度约为15m(1#、2#、3#)。每个仓筒物料输送储存工序粉尘排放量约0.048t/a,排放速率约0.07kg/h,排放浓度为33.45mg/m³。则每个矿粉罐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3.5kg/h、120mg/m3)。
②烘干筒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烘干筒燃烧废气颗粒物
本项目石料在与沥青搅拌前需要先进行加热处理,通过密闭的烘干筒不停的转动以使石料均匀受热,石料在输送、烘干、筛分过程会有粉尘产生。在碎石烘干过程中采用轻油燃烧方式进行烘干,烘干筒配套有燃烧器,轻油燃烧会产生燃油烟气。烘干筒粉尘、石料筛分粉尘、烘干筒燃烧废气中的颗粒物经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处理后的粉尘排放量为0.26t/a,排放速率为0.36kg/h,排放浓度为22.02mg/m3。处理后的烟粉尘经20m高排气筒(4#)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3.5kg/h、120mg/m3)。
③烘干筒燃烧废气SO2、NOx
本项目烘干筒燃烧废气风量为16305m3/h(风机风量2000m3/h+燃烧器烟气量14305m3/h),SO2产生浓度为66mg/m3,产生量为0.778t/a;NOx产生浓度为80mg/m3,产生量为0.824t/a。废气经20m高排气筒(4#)排放,SO2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中二级排放标准(SO2:850mg/m3)。
④导热油炉废气
本项目采用导热油炉加热保温沥青,导热油炉以轻油为能源,轻油燃烧会产生燃油烟气。本项目导热油炉废气中颗粒物产生量为 0.151t/a,产生浓度为20mg/m3;SO2产生量为0.557t/a,产生浓度为75mg/m3;NOX产生量为 0.591t/a,产生浓度为80mg/m3。废气经导热油炉现有10m高烟囱(5#)排放,污染物浓度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标准要求(烟尘: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
⑤碎石装卸粉尘
碎石在料场卸料过程中会形成扬尘,其起尘量与装卸高度、砂含水率,风速等有关,堆场装卸过程的主要环节是汽车装卸及输送。通过采取喷水增湿等措施后,可降尘约90%,则原材料装卸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06t/a。厂界处浓度预测值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
⑥碎石堆场扬尘
碎石堆场在风力作用下会产生一定的扬尘,属无组织排放。通过对碎石堆场设钢架构顶棚,在堆场四周修建不低于1.5m挡墙、围墙上方宜设置防尘网增湿等措施后,可降尘90%,则碎石堆场扬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259t/a。厂界处浓度预测值低于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mg/m3)。
⑦沥青烟气
a.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沥青混凝土生产系统沥青总用量为5760t/a,则沥青烟产生量为3.24t/a、产生速率为4.5kg/h;苯并[a]芘产生量为0.5x10-4t/a、产生速率为0.07x10-3kg/h。风机风量为3000m3/h,则沥青烟产生浓度为1500mg/m3,苯并[a]芘产生浓度为23x10-3mg/m3。将沥青烟气由密闭管道引入等离子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效率99%),沥青烟气经处理后,沥青烟排放量为0.032t/a、排放速率为0.05kg/h、排放浓度为15mg/m3;苯并[a]芘排放量为0.5x10-6t/a、排放速率为0.07x10-5kg/h、排放浓度为0.23x10-3mg/m3。沥青烟及苯并[a]芘排放浓度及速率均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沥青烟:75mg/m3、0.18kg/h;苯并[a]芘:0.30x10-3mg/m3、0.05x10-3kg/h),经15m高排气筒(6#)排放。
b.无组织排放
项目在沥青加热过程沥青罐的呼吸孔将排放少量的沥青烟气,排放量按照有组织产生量的1%计算,即沥青烟排放量0.032t/a,苯并芘排放量0.5x10-6t/a,生产过程中保证连接装置的密封性,现场无明显的沥青烟气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燃烧器、风机等的设备噪声,其噪声值约为75-90dB(A)之间,通过采取对产噪设备做独立基础、安装减震垫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处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4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和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装置收集粉尘、不合格石料、生活垃圾、废导热油、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统一存放在垃圾箱内,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均回收进入物料;不合格石料作为路基材料外卖;滴漏沥青及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49-08,直接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更换,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理;废活性炭量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41-49,直接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更换,更换后直接运走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综合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企业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加强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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