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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双辽至洮南公路第GQ05工区取土场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6-14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双辽至洮南公路第GQ05工区取土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吉林省双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书林 联系人 闫良
  通讯地址 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丰村国家屯
  联系电话 18609203231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丰村国家屯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B1019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 
  占地面积(m2) 145095 建筑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290.19 环保投资
  (万元) 65.2 投资比例(%) 22.47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5095m2,设置两个取土场,分别为国家屯1#和国家屯2#,平均挖深分别为2.7m和3.8m,占地现状属于一般耕地(旱田),计划取土量为360858m³。本项目服务期约60天,待服务期满后将进行土地恢复,恢复后不改变其土地用途。项目区域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取完土后随即运走,不在项目区域停留,且项目区域无需看管;项目不设置油料储存、车辆维修、车辆冲洗设施。本项目主要组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1-1  工程组成情况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要环境问题
   施工期 运营期 复耕期
  主体工程 国家屯1#取土场 占地面积59370m2,粉质土计划取土量122834m3,清表土方17811m3,场地标高+152.1~148.0,平均挖深2.7m; 水土流失
  施工噪声
  施工扬尘
  施工固废
  生活污水
  生活垃圾 生态破坏
  水土流失
  景观影响
  噪声
  粉尘 取土改变原有地形、地貌,植被破坏
   国家屯2#取土场 占地面积85725m2,粉质土计划取土量238024m3,清表土方25718m3,场地标高+153.7~149.1,平均挖深3.8m;
  辅助工程 1#表土堆场 1#表土堆放区位于国家屯1#取土场内东侧,占地约为8500m2;暂时堆放表土,用作后期土地恢复; 水土流失
   2#表土堆场 1#表土堆放区位于国家屯2#取土场内西北侧,占地约为18000m2;暂时堆放表土,用作后期土地恢复;
   截排水沟 取土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 /
   临时工程 施工便道依托现有田间道路,1#施工便道长度为0.31km,2#施工便道长度为0.24km,占地性质为一般耕地; / /
  运输工程 运输工程 公路汽车运输; / /
  公用工程 给水系统 由附近地下水井供给,由洒水车抽运; / /
   排水系统 取土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
  环保工程 扬尘治理 洒水喷淋设施; / /
   噪声治理 通过加强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 /
   表土,堆存于厂区表土堆场,进行妥善暂存,用于日后植被恢复及生态修复; / /
  生态工程 土地恢复 待服务期满后将进行土地恢复,恢复后不改变其土地用途。 / /
  表1-2  项目取土场边界拐点
  序号 取土场 边界拐点
  1 国家屯1#取土场 123°00′58.59″、44°51′30.57″;
  123°01′00.97″、44°51′27.18″;
  123°00′43.73″、44°51′20.27″;
  123°00′45.46″、44°51′28.30″;
  2 国家屯2#取土场 123°00′42.88″、44°51′27.48″;
  123°00′41.02″、44°51′18.94″;
  123°00′23.83″、44°51′12.94″;
  123°00′17.00″、44°51′19.10″;
  表1-3  项目取土场周围环境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取土场 周围环境 距离居民最近距离
  1 国家屯1#取土场 四周均为农田 东侧距国家屯420m
  2 国家屯2#取土场 四周均为农田 西侧距罗家屯770m
  项目取土场地理位置及与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见附图1(其中距离保护区最近的为国家屯2#取土场,距离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31km);周围环境现状照片详见附图4。
  2.取土场土地利用情况及取土量
  取土场土地利用情况及取土量情况见下表。
  表1-4  取土场土地利用情况及取土量一览表
  名称 占地面积(m2) 占地类型 取土量(m3)
  国家屯1#取土场 59370 一般耕地
  (旱田) 122834
  国家屯2#取土场 85725 238024
  合计 145095 360858
  3.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详见下表。
  表1-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1 装载机 Z50G 5
  2 自卸车 30m³ 18
  3 挖掘机 PC220 2
  4 洒水车 15m³ 2
  4.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燃料及水,用量和来源见下表。
  表1-6  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消耗量(m3/a) 来源
  1 粉质土 360858 取土场
  2 柴油 10 加油站外购,用于机械设备
  3 降尘用水 3864 由附近地下水井供给
  5.土石方平衡分析
  5.1表土剥离和利用量及流向分析
  项目区主要占地类型为一般耕地(旱田),表层土质较好,为保护表土资源,考虑对项目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145095m2,剥离厚度约为0.5m,因此,项目可剥离表土43529m3,堆放于方案规划的表土堆场,项目服务期满后植被恢复面积145095m2,平均覆土厚度约0.5m,本项目所需表土进行临时挡护后,堆置于项目区内备用,作为后期植被恢复表土回填。
  表1-7  各取土场表土平衡一览表
  名称 剥离面积(m2) 表土剥离土方量(m3) 回填土方量(m3)
  国家屯1#取土场 59370 17811 17811
  国家屯2#取土场 85725 25718 25718
  合计 145095 43529 43529
  5.2土方平衡分析
  根据工程区地形地貌和自然环境特征,综合考虑主体工程的挖填特点,对工程区土石方工程量进行平衡,本项目为取土场项目,取土区域经表土剥离后直接取土,土方运走供高速公路工程填筑路基所用,本项目土石方平衡详见下表。
  表1-8  本项目土方平衡一览表  单位:m3
  取土场 开挖 回填 调入 调出 外借 弃方
  土方 表土剥离 合计 土方 表土回填 合计 数量 来源 数量 去向 数量 来源 数量 去向
  国家屯1#取土场 122834 17811 140645 0 17811 17811 / 122834 填筑路基 0 / 0 /
  国家屯2#取土场 238024 25718 263842 0 25718 25718 0 / 238024 0 / 0 /
  6.拆迁安置
  本工程占地区域内无居民居住,项目不涉及移民安置和专项设施改建问题。
  7.公用工程
  7.1给水
  本项目区域内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取完土后随即运走,不在项目区域内停留,因此无生活用水,主要为降尘用水,由项目区域附近的水井供给,通过洒水车抽运。
  取土场区洒水(作业区、表土堆场)用水标准0.002m3/m2•d,本项目采用局部开采方式(每个取土场开采面积约为100m2),故用水量为53.4m3/d(3204m3/a);浇洒道路的用水量按4L/m2•次计算,项目区内施工道路面积约2750m2,洒水次数按2次/天(60次)计算,浇洒道路的用水量约为11m3/d(660m3/a),故本项目用水总量为3864m3/a。
  
  7.2排水
  项目不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无车辆冲洗废水产生,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取土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规格:0.4m×1.2m×0.4m),排水沟下游设置沉淀池,雨水经取土场内的排水沟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取土场降尘。
  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劳动定员人数:合计29人,其中装载机司机5人,自卸车司机18人,挖机司机2人,洒水车司机2人,管理人员2。采用一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200天。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占用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未占用林地、草原、基本农田等土地。所以,本项目无原有污染情况。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根据该工程项目特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的产生可分为三个阶段,即工程建设施工期、营运期、植被恢复期。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包括场地清理、截排水工程、表土堆场建设、施工便道建设,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1)主要工艺简述:
  ①截排水工程
  设计在取土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排水沟深0.4m,下宽0.4m,坡度1:1,排水沟沿开采区底部四周布置,首先进行放线,保证水流顺畅,沟渠开挖以人工开挖为主并结合人工风镐等简易设备,避免使用大型机具设备,以渐小施工临时占地,开挖的表土暂存于表土堆场,土方及时用于路基填筑。
  ②表土堆场建设
  项目取土前需要进行表土剥离,剥离面积145095m2,剥离厚度约为0.5m,可剥离表土43529m3,项目在取土场区域内设置表土临时堆放场(详见附图),用于堆放表土,完成取土后进行植被恢复覆土。本评价要求项目边开采边植被恢复,则表土堆放量将大大减少,未用到的表土先堆放于表土堆场,为防止雨水冲刷以及表土肥力的流失,设计针对表土储存场采取编织袋土拦挡、遮盖网遮盖等防护措施,编织袋挡护设计堆砌断面底宽1.5m、高1.0m、顶宽0.5m,其材料为编织袋土,编织袋规格为1.0m×0.6m×0.2m,堆土表面需用遮盖网进行遮盖。
  ③施工便道建设
  施工便道主要利用原有田间道路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由于施工便道等级低,很少铺设面层,营运过程中的扬尘等将会对局部环境造成污染。当遇到大雨和大风天气时,新开辟的施工便道产生一定量的水土流失。
  为了降低其影响,本次评价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便道占地范围,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禁运输车辆随意下道行驶,施工完毕后,要及时进行平整复耕恢复工作,减少施工便道对生态环境和景观影响。通过合理规划施工便道和采取恢复措施后,施工便道对生态影响较小。
  (2)施工工场设施
  ①施工场地设置
  施工场地位于取土场区域内,用于堆放施工机械。
  ②施工营地
  施工人员为当地居民,就餐、住宿均自行解决,项目地不设置施工营地,不新建临时工棚。
  2.运营期
  运营期工艺主要包括挖土和运土,挖土由挖掘机完成,再由运输车运输至绥满高速公路铁力至科右中旗联络线松源至通榆段工程项目所在地用于路基填筑,运营期工艺流程详见下图。
  挖土:采用机械(挖掘机)开挖的方式露天分台阶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开采,开采过程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扬尘和噪声
     
  3.植被恢复期
  植被恢复期主要为边坡设计、表土回用、植被恢复等措施。
  综上主要污染工序产生于施工期及运营期。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
  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
  浓度及排放速率
  废水 施工期 生活污水 少量 0
  运营期 粪污水 少量 0
  废气 施工期 扬尘尾气 少量 少量
  运营期 粉尘 6.9t 0.7t
  固体
  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0.4t 0
  剥离表土 43529m3
  运营期 生活垃圾 0.87t 0
  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声压级为80~85dB(A)左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噪声主要来挖掘机、运输车辆,声源强约80~85dB(A)左右,经采取一定措施后,并且建设单位做到合理安排开采时间,做好各方协调工作,可大大减轻项目噪声对开采区周围环境的影响。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开采区、表土堆场等占地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取土过程将扰动局部地层、破坏局部土壤结构、改变局部地形地貌。同时土方开采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和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当地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景观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本评价要求对建设单位在表土剥离的同时,做好表土的暂存,便于后期植被恢复,尽早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在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方案的前提下,项目营运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逐渐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使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当暴雨来临时应使用一些防护物遮盖已开采的裸露地表,如使用防雨布等进行覆盖,同时在取土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保证排水通畅,对沟槽开挖形成的裸露边坡、平整形成的边坡和堆土采取薄膜覆盖措施。经过采取措施后,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量,并尽可能的减少原地貌的水土流失。
  项目已制定具体的植被恢复方案,预留了植被恢复保障资金,通过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进行覆土恢复植被,采土对生态的影响可以得到减缓。
  本次环评不包括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废水 施工期 生活污水 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不外排
  运营期 粪污水 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不外排
  废气 施工期及运营期 扬尘
  尾气 封闭运输、洒水设施、覆盖物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不造成二次污染
   剥离表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的表土,堆存于厂区表土堆场,进行妥善暂存,用于日后植被恢复及生态修复。
   运营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不造成二次污染
  噪声 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挖掘机及车辆机械噪声,声压级为80-85dB(A)左右。通过加强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禁止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开采区、表土堆场等占地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取土过程将扰动局部地层、破坏局部土壤结构、改变局部地形地貌。同时土方开采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和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当地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景观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本评价要求对建设单位在表土剥离的同时,做好表土的暂存,便于后期植被恢复,要求项目尽早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在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方案的前提下,项目营运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逐渐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使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当暴雨来临时应使用一些防护物遮盖已开采的裸露地表,如使用防雨布等进行覆盖,同时再矿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保证排水通畅,对沟槽开挖形成的裸露边坡、平整形成的边坡和堆土采取薄膜覆盖措施。经过采取措施后,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量,并尽可能的减少原地貌的水土流失。
  项目已制定具体的植被恢复方案,预留了植被恢复保障资金,通过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进行覆土恢复植被,采土对生态的影响可以得到减缓。
  本次环评不包括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项目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项目,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相关要求,取土场设计原则是不占公益林,不占基本农田,同时考虑就近原则。本项目选择占用一般耕地,未占用林地、草原、基本农田等土地,取土场形态为微波状岗地,周围为一般耕地、林地、盐碱地(盐碱地土质不符合工程用土要求),服务期结束后不会对地形地貌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取土场不位于重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项目取土场与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见附图1(其中距离保护区最近的为国家屯2#取土场,距离向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约31km),项目取土场距离居民较远,在采取针对性有效措施后,可以有效控制对地表水体产生的环境影响。
  综上,项目取土场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
  3.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具有阶段性,即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阶段。
  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机械施工、交通运输等工程行为对区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本项目营运期的影响主要是运营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土粉尘。噪声通过加强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禁止鸣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治理措施可达标排放;粉尘通过喷淋、编织袋土拦挡、遮盖网遮盖等治理措施可达标排放;项目已制定具体的植被恢复方案,预留了植被恢复保障资金,通过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进行覆土恢复植被,采土对生态的影响可以得到减缓。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 
  4.项目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经相应治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运营期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选址可行。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吉林省双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双辽至洮南公路第GQ05工区取土场建设项目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丰村国家屯。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5095m2,设置两个取土场,分别为国家屯1#和国家屯2#,平均挖深分别为2.7m和3.8m,占地现状属于一般耕地,计划取土量为360858m³。本项目服务期约60天,待服务期满后将进行土地恢复,恢复后不改变其土地用途。项目区域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取完土后随即运走,不在项目区域停留,且项目区域无需看管;项目不设置油料储存、车辆维修、车辆冲洗设施。工程总投资290.19万元。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2.产业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本项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1)地表水:霍林河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应水质标准。综上,霍林河整体水质改善良好,目前均处于达标状态。
  (2)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TSP、PM10、PM2.5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尚有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声环境:根据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废水
  施工期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②运营期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防尘洒水(道路、厂区),防尘洒水经自然蒸发,取土场运营过程中不设置生活区(无洗漱、淋浴等措施),员工均为附近居民,员工作业期间产生的少量污水均为粪污水,排入场区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
  (2)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在施工期间,采取封闭运输、洒水设施、覆盖物、定期进行设备维护等措施,扬尘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3)噪声
  在工程施工及运营过程中使用噪声机械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通过加强管理、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禁止鸣号,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剥离表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剥离的表土,堆存于厂区表土堆场,进行妥善暂存,用于日后植被恢复及生态修复。经此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固体废物产生,仅产生少量生活垃圾,场内设垃圾桶进行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开采区、表土堆场等占地都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取土过程将扰动局部地层、破坏局部土壤结构、改变局部地形地貌。同时土方开采还会造成水土流失和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对当地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景观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本评价要求对建设单位在表土剥离的同时,做好表土的暂存,便于后期植被恢复,尽早对裸露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在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方案的前提下,项目营运过程中形成的裸露地表经过一段时间后可逐渐恢复原有的生态环境,使区域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当暴雨来临时应使用一些防护物遮盖已开采的裸露地表,如使用防雨布等进行覆盖,同时再矿区底部四周修建排水沟,保证排水通畅,对沟槽开挖形成的裸露边坡、平整形成的边坡和堆土采取薄膜覆盖措施。经过采取措施后,能最大程度的减少水土流失量,并尽可能的减少原地貌的水土流失。
  项目已制定具体的植被恢复方案,预留了植被恢复保障资金,通过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进行覆土恢复植被,采土对生态的影响可以得到减缓。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根据目前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因子,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故无需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需供暖,不涉及SO2、NOX等总量指标。
  综上,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6.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占地性质为一般耕地,未占用林地、草原、基本农田等土地,同时本项目取土场不位于重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取土场在采取本报告提出的措施后,对居民的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合理。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故本项目建设可行。
  7.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通环审字〔2019〕36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双辽至洮南公路第GQ05工区取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吉林省双洮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编制的《双辽至洮南公路第GQ05工区取土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丰村国家屯。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90.19万元。该项目共设置两个取土场分别为国家屯1#和国家屯2#,平均挖深2.7m和3.8m,项目占地现状为一般耕地(旱田),总占地面积为145095m2,计划取土量为360858m3,该项目服务期约60天,待服务期满后将进行土地恢复,恢复后不改变其土地用途。项目区域不设置办公生活区,取完土后随即运走,不在项目区域停留;项目不设置油料储存、车辆维修、车辆冲洗设施。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应按照已制定的植被恢复方案,预留植被恢 

  复保障资金,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恢复植被措施,合理进 

  行覆土恢复植被,减缓取土对生态的影响 

  2、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3、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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