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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县八面乡荣华村、八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4-09   收藏

  通环审字〔2019〕19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县八面乡荣华村、八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吉林中农克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八面乡荣华村、八面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八面乡荣华村、八面村。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24.62万元。该项目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占地面积1430000m2,永久占地面积约为68m2,临时占地面积约为600m2,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原有土地使用性质为盐碱地,现状为水田,项目建成后将水田改为旱田种植玉米。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新建农用机井31眼(井深约80m),共敷设高压架空导线线路4.753km。低压地埋导线5.917km、变压器5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通榆县环境保护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对该单位下达处罚决定书,吉林中农克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已缴纳罚没款项。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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