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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三江口屯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润珠家庭农场
法人代表 王利民 联系人 张艳慧
通讯地址 吉林省通榆县繁荣南街利民路956号
联系电话 13843649345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西南侧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补做环评)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910 土地整治服务
占地面积(m2) 3068800 建筑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634.29 环保投资(万元) 15 投资比例(%) 2.36
1.项目由来
通榆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松辽平原中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群众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是全省乃至全国扶贫开发攻坚的主战场。
根据国家部署,我省在“十三五”期间计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0万亩。节水灌溉工程具有节约宝贵的地下水资源,提高经济作物产量,节省人工成本的优点。因此,通榆县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十分必要。
本项目农田灌溉区域位于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对306.88hm2盐碱地进行平整改良,原有机井50眼,新建机井26眼,日最大取水量0.798万立方米,建成后农田灌溉总面积为306.88hm2。改善土壤湿度,使该区域农田内的农作物增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四十六、146地下水开采” 日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应编制报告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中“四十七、农业、林业、渔业”中农业垦殖中不涉及敏感区的其他类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本项目涉及地下水开采,但日取水量在1万立方米以下,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通榆县润珠家庭农场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保护法》第十九条:“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以批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规定,因此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已对本项目进行处罚,本次为补做环评。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三江口屯土地整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2.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三江口屯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补做环评)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西南侧。本项目区与最近居民距离为东北侧1.5km处西新立村。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634.29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自筹。
4.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对项目区306.88hm2盐碱地进行改良平整;原有农用机井50眼(井深约100m),占地面积约120m2,单井出水量35m3/h;新建机井26眼(井深约100m)及相应配电设施,永久占地为盐碱地,面积约为60m2,临时占地为盐碱地,面积约为500m2,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成后农田灌溉总面积为306.88hm2,浇灌旱田,种植作物为小麦。
表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主要工程 数量 单位 备注
土地平整 306.88 hm2 /
新建机井 26 眼 井深100m
高压架空导线 1000 米 LGJ-50/8
低压架空导线 500 米 YJLV22-50
变压器 8 台 80kVA
表2 项目组成情况一览表
建设类型 名称 内容
主体工程 主体工程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中机井工程
环保工程 水环境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洗井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区降尘。
运营期:主要种植小麦,为旱田,排水量较少,最终排入附近沟渠
大气环境 施工期: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等措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声环境 施工期:加强工程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
运营期: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
固体废物 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土石方不可随意堆放,直接用于二期工程;钻井泥浆进行自然干化(干化要求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后的钻井泥浆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钻井岩屑回用于道路修筑;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油收集后运送至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共工程 供水 本项目施工用水均由附近地下水井提供。灌溉水源采用地下水,采用机井水泵抽取。
供电 由当地电力部门提供。
5.原辅材料
表3 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
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 备注
1 农家肥 15344 m3 使用标准50m3/hm2
2 腐殖酸 1227.52 吨 使用标准4t/hm2
6.土石方平衡分析
本项目进行深松作业,深松厚度为30cm,深松面积为3068800m2,深松土量为920640m3。
项目区供土单元为土地平整挖方、井电工程挖方,供土量大于需土量,所产生的弃土都用于土地平整,不需要外借土方,不需要取土场。
表4 本项目主要土石方平衡
主要工程量 单位 数值 备注
土石方开挖 土方 m3 52 打井产生
钻井岩屑 m3 1170 用于后期工程道路修筑
钻井泥浆 m3 570 泥浆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干化后送至渣土堆放场
土石方回填 m3 26 /
弃方 m3 26 用于土地平整
7.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灌溉水源为地下水,采用机井水泵抽取。原有机井50眼,本项目新建26眼,单井控制灌溉面积5.43hm2,单井出水量为35m3/h。小麦全生育期灌溉天数为80天,每日4小时。根据建设单位管理制度结合实际旱情,机井不会同时开机抽水,预计区域同时灌溉最大井数57眼,当日取水量最大0.798万立方米,年取水量约63.84万立方米。通榆县水利局准予年取用地下水72.03万立方米。
⑵供暖
本项目冬季不运行,无需供热。
⑶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当地电力部门提供,机井利用现有农电线路,无柴油发电机。能够满足本项目供电需求。
⑷排水
本项目新增耕地土壤施用农家肥、腐殖酸,进行综合改良,不使用含化学物质的改良剂,无灌溉淋洗废水产生。
8.劳动制度及工作人员
施工期:25人;运行期:本项目由当地农民进行管理,不单独设置工作人员。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土地整治及建设机井工程施工作业已部分完成,建设的机井分布在乌兰花镇西新立村,属于农村环境,工程周围没有工业污染源,施工期已建设的部分已采取各项环保措施,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扬尘扫水降尘,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无遗留施工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施工期已部分完成,本报告对施工期已施工作业进行回顾及未施工作业分析。
一、主体工程施工:
1.土地平整施工
1)重度盐碱耕层客土
项目区内有盐碱区域306.88hm2需要进行耕层客土,客土厚度0.2m,合计客土工程量61376m³。
2)土壤改良
项目区内的新增耕地来自其他草地和盐碱地,盐碱化程度较严重。需要施用大量的土壤改良剂进行改良。对306.88hm2新增耕地土壤施用农家肥、腐殖酸,并结合其他必要的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改良。农家肥计算式如下:306.88×50=15344m3
腐殖酸用量计算式如下:306.88×4=1227.52t。
项目区内土壤经过施用农家肥、腐殖酸等改良措施,预计使得PH值降到6.0-7.8范围内,盐碱化程度也由原来的重度盐化转变为轻度盐化。
3)工艺流程
在前期土地平整过程中,若能利用激光平地仪将田块平整到接近水平状态,且满足灌溉条件情况下,则可直接进入盐碱治理环节。本项目盐碱治理主要环节有:抛撒化学改良剂等,具体步骤为:土平→精平→抛撒改良剂→喷灌→排水。
4)土地旋耕
土壤实施改良剂后,需要进行土地旋耕,使改良剂与土壤充分接触,本次旋耕深度不小于20cm。
本项目对306.88hm2盐碱地进行改良,改造成旱田。本项目区域土地全部为村集体所有土地,区内土地权属界线清楚,无权属纠纷。不属于禁止开垦区(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禁止开垦区;2.天然割草场、人工草场、围栏草场和优质草场;3.林地和河湖滩地;4.25度以上的坡地和风沙前沿的沙荒地;5.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区域)。水资源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综合利用、人工调节与经济合理等基本原则,合理调度水资源。
2.技术管理
施工单位开工前,已对设计文件进行深入研究,结合各村(屯)施工具体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技术准备及临时工程、施工机械设备检修和施工材料进场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应规范施工。
3.机井工程施工工序
工序:钻机就位→钻孔→成孔→下井管→回填黏土→洗井及抽水试验→封井止水。
此过程产生钻井泥浆、钻井岩屑等污染物。根据《机井技术规范》(GBT50265-2010)规定,管井深度设计,应根据拟开采含水层(组、段)的埋深、厚度、水质、富水性及其出水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项目区内灌溉工程包括新建机井26眼,相应配电设施:高压架空导线1000m,低压地埋导线500m,变压器8台。设计井深100m,钻井孔径550mm,单井出水量为35m3/h。
根据项目区水源工程用电需求,在征求当地电力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规划项目区的用电功率,对接入机井位置的输电线路和配电设备进行设计。选型如下表:
表5 输电线路和配电设备选型表
片区 名 称 规格及型号 单 位 数量
西新立村 电力变压器 S11-50kVA 台 8
高压架空导线 LGJ/-50/8 m 1000
低压地埋电缆 YJLV22-50 m 500
备注:机井具体坐标见附表一。
4.土方工程
本项目施工期机井采用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为辅;机井直径550mm,深100m。钻井岩屑回用于道路修筑,钻井泥浆(包含钻井废水进入防渗池)进行自然干化(干化要求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后的钻井泥浆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所产生的弃土都用于土地平整,不需要外借土方,不需要取土场。
5.水泵选择
水泵应按设计要求并按出水试验数据进行型号选择与采购,水泵设计流量不能大于井的涌水量,二者之间要留有富裕度。并按水泵的功率和额定电流购置电气配件,所购设备及配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6.确保工程质量
(1)严格执行“三检制”,施工班组自检、复检,技术负责人终检,层层把关,做到质量不达到标准不提交验收。关键工序采取签发合格证的方式,上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加强职工队伍的质量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责任,按工序、分阶段根据施工情况有计划的组织学习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成立:“QC”小组,不定期召开质量会议,对质量工作进行回顾纠正、研究及预防。
(3)工程质量的优劣,原材料、成品料、半成品料的质量是关键,为确保工程质量,在保证材料合格率方面采用了如下措施:
(4)认真做好原始记录及资料整理工作,做到资料齐全、准确、工整。工程完工后由质检部整理并与竣工资料一起移交。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一切部位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复核测量成果及现场放样,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工程利用的原材料性质,质量自检月报,主动配合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的督促指导。
(6)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质量奖惩制度,并按各分项工程验收情况,每月考核总结,做到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二.运行方案
修建机井提水,配套机井工程,保障区内农作物灌溉需求,实现粮食稳产、高产。旱地种植小麦,实行一年一熟制。水井正常运行情况下无须维护,由当地村委会或承包合作社负责水井的日常管理,不单独设置管理人员。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
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排放
浓度及排放速率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 COD 300mg/L;0.018t 0
BOD5 150mg/L;0.009t
SS 180mg/L;0.0108t
氨氮 30mg/L;0.0018t
洗井废水 SS 少量 0
废气 施工期 扬尘
尾气 少量 少量
固体
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1.25t 0
钻井岩屑 1170m3
钻井泥浆 570m3
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声压级为84-92dB(A)左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噪声主要来自电机、水泵等设备,声源强约65~80dB(A)左右,经基础减震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短暂的施工开发活动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属于永久性和伤害性影响,只是造成短时间的“干扰”,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项目实施后植被类型主要为小麦,植被类型较拆旧前相对单一,但由于增加了耕地面积,可以改善区内生态环境。
施工期将加剧施工区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和绿化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抑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本次环评不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三江口屯土地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通榆县乌兰花镇西新立村西南侧。
本项目建设规模306.88hm2,对306.88hm2盐碱区域需要进行耕层客土,原有机井50眼,新建机井26眼,建成后农田灌溉总面积为306.88hm2。
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工程总投资634.2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2.产业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本)》,本项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⑴地表水: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最近河流为项目北侧30km处的霍林河,项目所在地附近无河流,故不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评价。
⑵环境空气:根据通榆县环境监测站给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中通榆县城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尚有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⑶声环境:根据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说明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⑷地下水:根据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可知,董家窑、西新立屯中硝酸盐氮分别超标0.58倍、3.595倍,项目所在地中总硬度超标0.824倍,超标原因可能是地质原因引起地下水中总硬度及硝酸盐氮超标。其余各污染物标准值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已部分完成,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期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①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洗井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内,定期清理处理。洗井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厂区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在施工期间,采取各种堆料封闭储存或
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等措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扬尘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③噪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大量高噪声机械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施工管理。本项目应避免在夜间施工影响居民休息,禁止夜间起动高噪声设备施工,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钻井岩屑及泥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钻井泥浆进行自然干化(干化要求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后的钻井泥浆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钻井岩屑回用于道路修筑。经此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本工程和地下水环境关系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下渗和施工生产废水的影响。根据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由于施工场地均靠近村屯,排入就近村民家旱厕内,定期清理处理,洗井废水经过施工场内的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区降尘,不外排;所以工程施工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⑥生态环境影响:短暂的施工开发活动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属于永久性和伤害性影响,只是造成短时间的“干扰”,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施工期将加剧施工区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和绿化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抑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⑵营运期
①废水:本项目主要种植小麦,为旱田,排水量较少,最终排入附近沟渠。
②废气:机井利用现有农电线路,无柴油发电机。营运过程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
③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电机、水泵,噪声经过安装减震垫后,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⑤地下水:本项目灌溉水源采用地下水,采用机井水泵抽取。机井取水量为63.84万m3/a。区域地下水资源能够满足用水需求。区域深层地下水经过过滤后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根据目前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因子,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故无需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需供暖,不涉及SO2、NOX等总量指标。综上,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6.选址合理性结论
综上所述,按选址合理性、规划符合性、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该项目建设选址选线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选址合理可行。
7.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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