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0436-4222396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项目名称 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人代表 江振东 联系人 魏新航
通讯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通榆县利民路965号
联系电话 18604369060 传真 -- 邮编 1372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N7910土地整治服务
占地面积(m2) 1527933 建筑面积(m2) ——
总投资(万元) 4665.82环保投资(万元) 48 投资比例(%)1.03
项目名称: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项目拆旧区位于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涉及大兴合屯、小兴屯、小聚宝屯、前太平山屯,共4个片区。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4665.82万元人民币,投资来源:挂钩指标交易。
5.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对拆旧地块地上附着的建构筑物拆除清理,并进行整理复垦。根据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表,拆旧区内全部为村庄占地,总面积为152.7933hm2,拆旧区整理复垦后,拟新增耕地面积146.3764hm2,新增耕地率为95.8%,新增耕地来源于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水田新增74.0948hm2,水浇地新增65.9476hm2,旱地新增6.334hm2。项目施工期不设取弃土场,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不设拌合场。施工期所用的原材料主要为混凝土、粗砂,来源于当地。
⑴土地平整工程
拆旧区田间推土平整539179.61m3,田埂修筑7624.67m3,表土剥离395789.48m3,土地翻耕146.3764hm2,土地精平74.0948hm2,提质改造146.3764hm2。
⑵灌溉与排水工程
修建90m深机井24眼,井房24座,出水池Ⅰ型10个(每个1m3),出水池Ⅱ型7个(每个1m3),泄水池3座(容积分别为1868.13m3、13061.25m3、6450.63m3),泄水池采用下挖结构,内边坡为 1:1.5, 挖深 3m, 安全超高 0.5m。 泄水池四周安装 1.5m 高的铁栅栏,梯形农渠6173.80m,农渠放水口 253个,渠尾挡墙18座,农沟跌水Ⅰ型7座,农沟跌水Ⅲ型2座;农沟8534.71m,斗沟、支沟1634.52m;过路管涵Ⅰ型19座,过路管涵Ⅱ型1座,下地涵51座。
⑶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修建3.5m砂石田间道228.53m,3m砂石生产路4552.83m。
⑷农田输配电工程
新架设10kv输电线路1.674km,敷设380V地埋低压线54452.75m,50KVA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5套,80kVA变压器及附属设备 4套。
⑸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为净化尾水保护承泄区内生态环境,在泄水池底部种植29813株芦苇,芦苇种植株行距为50cm×50cm,成活率达90%以上。
⑹其他工程
其他工程主要为拆除工程,涉及建(构)筑物拆除,电力设施拆除,根据现场踏勘,拆除工程拆除量包括:房屋、仓房、圈舍、余渣弃置、水井回填、电力拆除。工艺流程简述
一、主体工程施工:
1.土地平整施工
拆旧区田间推土平整539179.61m3,田埂修筑7624.67m3,表土剥离395789.48m3,土地翻耕146.3764hm2,土地精平74.0948hm2,提质改造146.3764hm2。
土地平整工序:清除挖方区域内所有障碍物→按照定位放线(撒灰线)→表土剥离→机械平整土地→表土回填→翻耕→精平的程序完成平整任务
2.提质改造
提质改造主要原理:针对复垦的土地整理农田,以富含难分解的腐殖酸/胡敏素天然资源材料-木本泥炭进行添加,迅速调控解决活性有机质、团聚体、微生物群落多样性、先锋沃土微生物种群驯化,机械化构建耕作层结构层次,快速创建复垦土地的优质耕作层,从而替代有机质难分解的长期培育过程。见图2。
在排碱基础上,添加天然木本泥炭+腐熟秸秆+生物激发调节剂组合,能快速构建新整治苏打碱土水田耕层,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水稻生长,可替代20年的耕层培育过程,迅速提高产能。
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土壤改良剂投入量为MT碳源主料2t/亩,活性碳源辅料0.9t/亩,生物激发剂0.1t/亩。施工时先均匀撒施,然后旋耕0-15cm,配套同步作业,使土壤改良剂与0-15cm耕作层均匀混合。在撒施与旋耕过程中会有扬尘产生。
3. 灌溉与排水工程
(1)机井及井房施工
工序:井位选择→钻孔→钻机安装→钻塔安装→井管安装→滤料回填→抽水试验及洗井→井房、井口及进水池建设→验收。采用机械开挖为主人工开挖为辅,机井直径550mm,90m深机井24眼。
⑵梯型渠道施工
工序:渠基填筑→基槽开挖→铺设土工布和砂石垫层→安装预制梯型槽→土方回填及定型整理。
⑶排水沟及泄水池施工
排水沟、泄水池测量放样施工要求和流程同渠道。排水沟沟槽、泄水池开挖必须根据施工放样确定的中心线及开挖边线,按照设计断面进行开挖施工。较大排水沟及泄水池采用挖掘机开挖,人工修底、修边坡,以保证开挖边坡的稳定性和外观线型,开挖土方就近利用到渠道和田间道填筑。此过程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⑷渠系建筑物施工
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方开挖、回填。开挖土方就近利用渠道和田间道填筑。此过程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4.田间道路工程施工
本项目道路分两级,分别为田间道和生产路,根据道路设计断面,道路施工主要为基层填筑和路面铺设。道路回填土方除利用就近排水沟开挖土方外,同时考虑土地平整剩余土方。道路施工顺序为:施工准备→测量放样→场地清理→填筑、压实基层→支立模板→洒水润湿基层→摊铺混凝土→振捣混凝土→提浆、刮平→机械抹平、抹光;→拆模养护→开放交通。此过程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5.农田输配电工程施工
施工顺序为:挖坑→立杆→金具组装机架线→附件安装→接地安装。此过程会产生扬尘、噪声、废水等污染物。
6.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施工
项目在实际运行过程中, 由于降雨农田中可能会产生过剩水分,大部分地区对农田尾水未进行有效处理,任由排放至承泄区,未加二次利用,带走大量无机盐、氮等营养成分,田间施放的农药也随之带走,不仅造成严重的水污染还浪费大量的水资源。为保护环境及充分利用水资源,在泄水池底内栽种绿植来净化尾水。设计选用栽植环境适应能力强、易管理、生命力、繁殖能力强、能净化尾水的芦苇。研究表明芦苇对污水中的氮、磷的净化效果十分明显,芦苇的种植密度越大其净化能力越强,本次设计芦苇的栽植密度为5株/m2,采用种苗根茎移植法,株行距 50cm×50cm,成株芦苇可通过根茎和种子繁殖,其植株密度会越来越大。本次共栽植芦苇29813株。另外,随着后期水田种植管理技术的日益完善,项目区农业种植模式可以向生态农业靠拢,如:水田区内养鱼、蟹,可以减少农药化肥的施用量,鱼的产出也可以增加农民收入,同样,泄水池内也可以养鱼、家禽等,建立农村合作社,大力发展养殖业。
拆旧区拆除的建筑材料首先考虑用于修建配套设施。拆除的碎石、碎砖等可用于规划道路路基或铺筑在农村周边泥泞道路上,也可以利用拆除土墙、土房的弃土填平复垦区内低洼、坑塘等处,多余的混凝土、砖瓦等运至村里指定的场所暂存,定期外售给建筑施工单位,用于回填施工工地低洼地带或铺路。
综上所述施工过程中路基、路面的挖掘使征地范围内的原地貌发生改变、植被遭到破坏;土地被征占,地表裸露,在各施工作业面将不可避免会产生水土流失;若不采取有效措施,施工时土方的挖填易形成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稳妥的防护措施将水土流失量控制在最低水平。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弃土弃渣,对临时占地恢复为耕地。同时应采取有效的水质保护、大气保护、噪声防护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
治理效果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 COD、BOD5、
SS、氨氮 排入附近旱厕,定期清掏 不外排
施工废水 SS 沉淀后用于施工厂区降尘
退水 总氮
总磷 排水通过新建排水沟最终排至承泄区内,承泄区为3个泄水池 排入承泄区内的退水通过蒸发的方式消耗,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产生影响
废气 施工期 扬尘
尾气 各种堆料应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等措施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的要求
固体废物 施工期 生活垃圾 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不造成二次污染
废弃渣土
钻井泥浆 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
钻井岩屑 回用于道路修筑
噪声 施工期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声压级为84-92dB(A)左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如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对于产生高声级的机械设法安装隔声装置、施工计划统筹安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噪声噪声主要来自电机、水泵等设备,声源强约65~80dB(A)左右,经基础减震和墙体隔声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次土地复垦可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田灌溉面积。短暂的施工开发活动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属于永久性和伤害性影响,只是造成短时间的“干扰”,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项目实施后植被类型主要为玉米及水稻,植被类型较拆旧前相对单一,但由于增加了耕地面积,可以改善区内生态环境。施工期将加剧施工区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和绿化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抑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本次环评不包括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本)》,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项目拆旧区位于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涉及大兴合屯、小兴屯、小聚宝屯、前太平山屯,共4个自然屯,拆旧区面积152.7933hm2,全部为农村居民点。
项目区在《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中已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计划,拆旧区不在城镇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内,地块选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增减挂项目的要求。项目区选址符合《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规划(2011-2030)》的要求。
项目区不占用基本农田,对其进行复垦有利于提高集约度,便于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土地规模经营,对实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更有助益,且本项目所有施工及机井地点均不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详见附图2)。
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的实施、是对《东北地区振兴规划》和“吉林省新增百亿斤优质稻谷生产能力项目”建设的重要落实,将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项目区取水水源为项目区第四系白土山组砂砾石层孔隙地下水,利用当地的水资源条件为粮食增产服务。当地第四系地下水资源开采利用率小于60%。利用当地地下水资源进行土地整理和旱田开发,符合利用有限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增粮增效的水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及水资源规划的目的。
该区没有地表水资源可利用,本项目灌溉采用地下水的水资源配置方案。区内没有工业用水,没有大的用水户,只有农业用水与人畜饮水。根据通榆县水资源特征,项目区内可有效利用第四系白土山组松散岩类孔隙水,含水层岩性主要为砂砾石层,可满足本建设项目的用水需求。因此,本项目用地下水发展旱田灌溉,水资源配置合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3.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
本工程建设对外环境的影响具有阶段性,即可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两阶段,一般情况,施工期的不利影响要大于运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影响主要是施工过程中机械施工、交通运输等工程行为对区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这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
本项目营运期的影响主要是运营设备产生的噪声、农田退水。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垫;农田退水排入承泄区,复垦后水田的承泄区为3个泄水池复垦后水田的承泄区为3个泄水池,现状为荒草地、盐碱地和坑塘。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
4.项目可行性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通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及《通榆县城市总体规划规划(2011-2030)》的要求。本项目所有施工及机井地点均不在向海自然保护区、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选址较为合理。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在在满足本报告提出的治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与环境的相容性较好。
故本项目建设可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项目拆旧区位于通榆县兴隆山镇林茂村,涉及大兴合屯、小兴屯、小聚宝屯、前太平山屯,共4个自然屯,拆旧区面积152.7933hm2,全部为农村居民点。
本项目对拆旧地块地上附着的建构筑物拆除清理,并进行整理复垦。根据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表,拆旧区内为道路、房屋、菜地和种植用地等主要用地类型,总面积为152.7933hm2,拆旧区整理复垦后,拟新增耕地面积146.3764hm2,新增耕地率为95.8%,新增耕地来源于城乡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其中水田新增74.0948hm2,水浇地新增65.9476hm2,旱地新增6.334hm2。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其他工程(包括拆除工程及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项目永久占地及临时占地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工程总投资4665.8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挂钩建设指标收益。本次工程不涉及通榆县水源地保护区。
2.产业政策的可行性分析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改本)》,本项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结论
⑴环境空气
根据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区域各监测点位污染物的监测浓度最大值占标率均小于100%,各监测项目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尚有环境容量,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⑵声环境
根据噪声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说明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⑶地下水
根据监测统计结果,各监测因子标准值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施工期
①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就近村民家旱厕内,定期清理处理。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厂区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
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汽车尾气。在施工期间,采取各种堆料封闭储存或
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工地物料全覆盖等措施,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扬尘及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③噪声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大量高噪声机械对周围居民有一定影响。施工单位应严格施工管理。本项目应避免在夜间施工影响居民休息,禁止夜间起动高噪声设备施工,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
④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废弃渣土、钻井岩屑及泥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钻井泥浆就地进行自然干化(干化要求在防渗池中进行),干化后的钻井泥浆同废弃渣土送入建筑垃圾暂存场,钻井岩屑回用于道路修筑。经此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⑤对地下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本工程和地下水环境关系主要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下渗和施工生产废水的影响。根据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由于施工场地均在村内,排入就近村民家旱厕内,定期清理处理,施工废水经过施工场内的简易沉淀池沉淀后用作施工场区降尘,不外排;所以工程施工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产生较大影响。
⑥生态环境影响
短暂的施工开发活动对区域野生动物的影响不属于永久性和伤害性影响,只是造成短时间的“干扰”,随着项目进入正常营运期,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强度明显下降,动物有可能逐渐熟悉新的景观,野生动物种群和数量有可能逐渐恢复;施工期将加剧施工区域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和绿化工程的实施水土流失能够得到抑制,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⑵营运期
①废水
农田退水排入承泄区,复垦后水田的承泄区为3个泄水池,现状为荒草地、盐碱地和坑塘,并在承泄区内人工种植芦苇种苗。
排入承泄区内的退水通过蒸发及被芦苇生长吸收的方式消耗,不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产生影响。
②废气
复垦区营运过程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在复垦区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严禁焚烧农作固废。
③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电机、水泵,噪声经过安装减震垫后,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无固体废物。
⑤地下水
本项目拆旧区灌溉水源采用地下水,采用机井水泵抽取。机井取水量为8.7万m3/a。区域地下水资源能够满足用水需求。区域深层地下水经过过滤后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标准要求。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根据目前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因子,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无废水外排,故无需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无需供暖,不涉及SO2、NOX等总量指标。
综上,本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指标。
6.选址合理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的选线选址,按选址合理性、规划符合性、环境影响可接受性分析,该项目建设选址选线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选址合理可行。
7.结论
综上所述,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污染防治和控制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可行。
| 上一篇: 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十... | 下一篇: 吉林通榆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通榆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