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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县众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19-01-04   收藏

  通环审字20195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县众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榆县众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县众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繁荣街通乾路。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0万元。本项目年生产生物质颗粒1545t,占地面积10299.85m2,项目总建筑面积1835m2,租用位于通榆县繁荣街乾安路盛达驾校东100米处用地,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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