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0436-4222396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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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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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杨云祥 |
联系人 |
杨云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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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吉林省通榆县四井子镇西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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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674464177 |
传真 |
/ |
邮编 |
137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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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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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 审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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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F5264 机动车燃料零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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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m2) |
1768.16 |
建筑面积(m2) |
38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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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15 |
环保投资 (万元) |
1.35 |
投资比例 (%)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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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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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 投产日期 |
2018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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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本站于2002年取得环评备案文件,当年建设时,本站使用单层储罐。现为了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政策,符合区域经济及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符合地区城市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拟投资15万元对本站四个单层储罐进行淘汰,新增4个同规模双层储罐,并在厂区内的东南侧新增一个洗车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受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2、编制依据 ⑴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6.29)》(修正2015年);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项目 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内。本站东侧为空地,东南侧为居民;南侧及西南侧为X112县道,隔县道为居民;西侧为荒地;北侧为林地。本站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卫星定位示意图及敏感点示意图详见附图2,站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周围环境现状详见附图4。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5、建设内容及构筑物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内。本站占地面积为1768.16m2;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为41.5m2(本站原有建筑面积344.14m2,本次扩建后本站总建筑面积为385.64m2);淘汰1个50m3单层铁质储罐(汽油储罐)、1个30m3单层铁质储罐(汽油储罐)、1个50m3单层铁质储罐(柴油储罐)、1个30m3单层铁质储罐(柴油储罐);新增1个50m3双层SF储罐(汽油储罐)、1个30m3双层SF储罐(汽油储罐)、1个50m3双层SF储罐(柴油储罐)和1个30m3双层SF储罐(柴油储罐),本项目组成一览表见表1,构筑物一览表见表2。 表1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注:本站区内地面全部做好地面硬化防渗措施。 表2 本项目建(构)筑物一览表
注:汽油密度为0.74g/mL;柴油密度为0.84g/mL;洗车棚为彩钢和玻璃结构。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局部修订版)中3.012-3.014可知本项目为二级加油站。 6、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后不增加供油量,原有供油量为汽油100t,柴油100t。 7、土石方 本项目新建洗车棚洗车过程将会产生废水,故本项目需要修建一条约5m长的排水沟、一根15m长的排水管道和一个容积约为5m3洗车废水防渗储池。本项目土石方平衡情况,详见下表3。 表3 本项目土石方平衡一览表 单位:m3
本项目借方(包括所用水泥、砖石、碎石等)均外购,弃方运至通榆县无害化建筑垃圾填埋场。 8、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只是淘汰4个单层储罐,新增4个同规模双层储罐。故无新增生活用水和油罐清洗用水;本项目新增一个洗车棚,洗车用水量为0.025t/量·次,每天洗车量约为20辆,则本项目洗车用水量为0.5t/d(182.5t/a)。洗车用水依托原有自打水井,出水量为20L/min,可以满足本项目需求。 ⑵排水 本项目不新增人员,不新增汽油和柴油储罐,故无新增生活污水和油罐清洗废水。本项目新增一个洗车棚,故本项目新增废水为洗车废水,洗车废水产污系数为0.8,则洗车废水产生量为0.4t/d(146t/a)。 ⑶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城市电网供给,能够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求。 ⑷供热 本项目洗车工艺不用热,本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冬季生活用热依托原有电采暖故本项目无需供热。 9、建设周期 本项目工程施工总体进度安排如下: 2018年4月完成环评及土地规划等工作; 2018年5月施工建设; 2018年6月正式运行。 10、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不新增职工,原有职工4人,年工作天数为36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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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为缩短评价时间,提高环评工作效率,本次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引用吉林省众鑫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8月12日出具的《通榆县施特佳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检测报告中有关数据。监测时间年限未超过3年,且由于自监测至今,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未发生大的变化,该监测数据可以反映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仍具有代表性。 表10 地表水评价结果统计一览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各监测断面标准指数中pH、动植物油、SS均小于1,COD、BOD5、NH3-N中部分监测点位大于1,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功能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原因可能是,沿岸居民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所致。 2、地下水环境质量概况 表13 地下水评价结果表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各污染物标准值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中石油类监测因子未检出,说明本区域内未出现油罐泄漏现象,故本区域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3、环境空气质量概况 表15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表(日均值)
表16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统计及评价结果表(小时值)
从表中可以看出,各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说明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4、声环境质量概况 噪声现状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17 噪声监测结果 单位:dB(A)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50.8-54.0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40.2-41.3dB(A)间,厂界周围敏感点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3.0dB(A),夜间噪声值为41.5dB(A),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表18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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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向海乡四井子四通加油站内。本站东侧为空地,东南侧为居民;南侧及西南侧为X112县道,隔县道为居民;西侧为荒地;北侧为林地。本项目总投资15万元,新增一个洗车棚,建筑面积为41.5m2,新增2个双层柴油储罐,2个双层汽油储罐。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产业结构调整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中未将本项目纳入限制类和禁止类,故视为允许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吉林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地表水 评价结果表明,3个监测断面标准指数中pH、动植物油、SS均小于1,COD、BOD5、NH3-N中部分监测点位大于1,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功能要求,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已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原因可能是,沿岸居民生活污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所致。 ⑵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可以看出,本项目各污染物标准值数均小于1,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⑶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可以看出,各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说明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⑷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厂界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50.8-54.0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40.2-41.3dB(A)间,厂界周围敏感点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3.0dB(A),夜间噪声值为41.5dB(A),监测结果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 本项目不增加加油机及油罐数量,加油汽车数量不变,故本项目不新增加油油气、油罐呼吸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气体及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汽车尾气。 ⑵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产噪设备,故无新增噪声污染。 ⑶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油罐规模,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油罐清洗废水。 本项目新增洗车废水,洗车废水通过废水收集管道进入本项目自建废水防渗储池,防渗储池容积为5m3,水质指标达到本站与通榆县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接纳协议中规定水质要求后定期由吸污罐车运至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又名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处理,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职工生活垃圾、无新增废机油、废油抹布及清洗油罐产生的油罐残液。本项目洗车废水沉淀后产生的污泥,暂存在本站自建的防渗储池内,定期由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派专业吸污罐车运至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又名通榆县鹤翔污水处理厂)处理。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本项目扩建后,新增洗车废水,本项目洗车废水运至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指标已纳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故不必重新申请COD和氨氮总量;本项目无锅炉,无新增废气,故本项目不用申请SO2和NOX总量。 6、安全防护距离结论 根据调查可知,本项目油罐区和原有加油机与周边建筑物距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局部修订版)中防护距离的要求。本环评建议在安全距离范围内,不兴建新的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7、选址可行性及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新增洗车棚、淘汰和新增油罐均在站内建设和进行,本站占地土地性质为商业、住宅用地,本站占地已获得城乡规划部门许可认证,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规划部门相关文件详见附件4。故本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加强环保设施维护与保养的前提下,满足区划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8、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投产后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的建设区域有一定的环境承载力,如能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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