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0436-4222396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白通环罚字[2020]009号
通榆县董庆福羊养殖厂:
地址:吉林省通榆县鸿兴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220822MA1439RY3D
法定代表人:董庆福
现场检查通榆县鸿兴镇小学西侧董庆福自家院内羊养殖场所,该养殖厂位于环境敏感区内,养殖羊300只,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于2019年4月投入2万元,建设羊舍1000平方米,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养殖厂的行为已涉嫌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以上事实有《通榆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照片资料等证据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结合《吉林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试行)》第三项第一条违法情形细化标准(4)“对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后果的,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四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处该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五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00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收缴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通榆支行
户名:通榆县财政局罚没专户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通榆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通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通榆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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