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通榆县双岗鹿场农牧有限公司环保烘干塔 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白城市通榆县双岗镇双鹿小区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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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双岗鹿场农牧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建1座热风炉房、1台6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300t/d的烘干塔以及配套粮食提升、筛分等设施;利用厂内现有的1座办公室和1座库房。项目总投资为89.9万元,建设规模为年烘干玉米20000t。本项目建设场地属于通榆县双岗鹿场农牧有限公司,场地总面积为79980.30m2,本项目用地面积为20000m2,土地类型为设施农业用地。企业在申请的设施农业用地上新建的烘干塔仅用于企业农业生产的粮食烘干,不用于商业收购。目前,企业已建成热风炉、烘干塔及配套生产设施,未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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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路线及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运输车辆应采用苫布加盖;避免大风天气作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机械和车辆,设备尾气达标排放;焊接工艺配备焊接烟尘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处理后排放。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袋式除尘器+20m高烟囱处理后排放。热风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要求,热风炉NOx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经封闭式筛分机,提升、输送装置加设密封罩、烘干塔安装抑尘网、封闭式燃料、灰渣、物料储仓等措施处理后排放。热风炉房门窗外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及相关作业车辆禁止鸣笛;利用施工围挡隔声,减小作业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场地、施工器械作业位置尽量远离居民位置。确保施工场界昼夜间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运营期针对噪声设备(烘干塔、热风炉、提升机等设备)设备连接处安装基础减振垫;利用热风炉房建筑隔音;筛分机、提升机利用集尘罩隔声;烘干塔内部部件及时维护保养,减少机械振动噪声,烘干塔塔身采用低噪声材料,并结合烘干塔结构合理安装隔音吸音材料;设置减速、禁鸣标志,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运输路线,远离居民区,减少运输噪声;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夜间运输车次。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1类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使用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应尽量回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运营期玉米杂质、玉米皮一起外送养殖散户用作禽畜饲料;除尘灰同热风炉灰渣一起外送用作农肥;生活垃圾和抑尘网回收粉尘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相关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渗旱厕为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 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运输路线和作业区均为简单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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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昌顺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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