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道安通线(S212)通榆至瞻榆段改建工程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 |
白城市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
|
本项目起点位于通榆县西南侧平齐铁路公铁立交引道终点位置,起点桩号K124+840,后途经新华镇,终点止于瞻榆镇东北侧县道X159和县道X156交叉处、与已经改建完成的瞻榆镇过境段顺接,终点桩号K166+560。路线全长 41.720km,利用旧路加宽改扩建,对现有三级公路提级为二级公路,利用分离立交127m/1座,利用小桥18m/1座,涵洞共设置6道,平面交叉19处,服务区1处,汽车停靠站2对,总占地107.9908hm2,其中新增永久占地 15.1353hm2,利用旧路占地 92.8555hm2。临时占地总面积为 17.78hm2。占地类型为林地、草地、耕地、住宅用地,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其中,道路用地占用国家二级公益林地0.55hm2,省级公益林地1.69hm2,取土场占用市县级公益林12.67hm2。采用设计速度80km/h 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0m,路面宽度10.5m,行车道 2×3.75m,硬路肩 2×1.5m,土路肩 2×0.75m,双向两车道设计标准。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应尽量减少工程占地范围,不允许在征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取土、堆放材料和建设施工场地,将施工活动范围局限在线路两侧一定范围内,防止对施工范围以外区域的植被造成碾压和破坏;临时占用土地的表层土剥离,集中堆放,并进行临时防护,并开挖排水沟,后期用于绿化和土地复垦;临时占用的林地进行植被恢复,进行资金补偿或以植树的形式进行恢复;施工期及时进行土地平整,降低水土流失。运营期应及时实施道路的绿化工程,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按公路景观绿化设计的要求,加强桥涵附近的植被恢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应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材料运输时应加盖篷布、配置防洒装置,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机械使用优质燃油,确保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应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加强路面清扫工作并定期洒水降尘。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道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土壤、水体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活动,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尽量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和工艺,靠近居民村屯施工设移动式围挡,降低对居民的噪声影响,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要求。运营期应加强交通管理,限制性能差的车辆上路;经过村庄路段设置限速标志及禁止鸣笛标志;加强公路路面养护,保证平整度;道路敏感路段两侧设置绿化带及降噪路面。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土及时清运,临时堆存后用于其他施工场地回填平整;施工产生的拆卸围栏等回收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营期产生的行人的生活垃圾、道路清扫垃圾、树木维护绿化垃圾等,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吉林省正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一篇: | 下一篇: 关于通榆县乡村振兴土地综合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