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0日,通榆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现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对通榆县鹤翁岛观光园的《通榆县鹤翁岛观光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出具了备案意见。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该项目被列为整改点位,通榆县鹤翁岛观光园于2018年9月自行拆除全部设施,完成整改。因《通榆县鹤翁岛观光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评价对象为2014年10月建设完成的内容,整改后评价对象已灭失,故经研究决定,撤销《关于对通榆县鹤翁岛观光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备案意见的函》,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备案意见文件即行作废。
白城市生态环境局通榆县分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