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通榆加亿风电塔筒有限公司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 |
通榆加亿风电塔筒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增1 条混凝土管片生产线,包括混凝土搅拌站2座,料仓1个,水泥筒仓4个,粉煤灰仓2个,硅灰筒仓2个,减水剂罐2个,降粘剂罐2个,以及配套贮存和输送设施。 本项目位于企业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建成后年产混凝土管片100套(83000t)。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应采用设置围挡,合理布设堆存场地,运输车辆加盖苫布,定期洒水降尘等措施,使施工场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运营期筒仓(DA001-DA0010)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应通过仓顶袋式除尘+15m高排气筒排放,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应采取封闭式搅拌楼,搅拌机除尘器,苫布遮盖,封闭式料仓,作业面洒水降尘等措施,须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污水管网,依托通榆县污水厂处理;设备、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砂石分离机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布局施工设备作业位置,尽量远离厂界边界,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车辆管控,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标准。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进行生产,安装减振垫,搅拌机利用搅拌楼进行建筑隔音,风机安装隔声罩,输料设备利用密封罩隔音,合理平面布局等措施,使用地边界噪声贡 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利用部分送至当地建设部门指定位置;废弃包装物,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一起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混凝土、沉淀池砂石沉渣用于道路铺垫,回收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模具、废布袋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不外排。一般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道路和地面、料仓进行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硬化处理;防渗沉淀池域作为重点防渗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 6m,K≤1×10-7cm/s;或GB18598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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