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9-06-12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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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考期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现将《通榆县高考期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榆县高考期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高考是全国教育统一考试,涉及到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具有标准高、要求严、时效强的特点。为确保我县高考工作万无一失,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高考期间的突发事件,确保我县高考顺利进行,维护高考期间的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通榆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我县高考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必须提高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要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工作。 

  1.4.2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县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1.4.3 依法处置,严厉打击的原则。对高考期间的违法破坏行为,要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做出快速反应和处理,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2、组织体系 

  ⒉1 领导组织 

  成立通榆县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刘振兴(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指挥:戚英喜(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英文(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春景(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荀光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颜景茂(县教育局局长) 

               邓  庆(县卫计局局长) 

               齐  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  力(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铁桩(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韩宝利(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卢成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高海东(邮政集团通榆县分公司经理) 

               纪如刚(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姜  涛(县供电公司经理) 

               刁恩波(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  学(县公安局副局长) 

               孙国军(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孙智超(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郭  峰(县联通公司经理) 

               宋邵刚(县移动公司经理) 

               邢宏博(县电信公司经理) 

               沈立新(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颜景茂局长兼任。 

  考试期间,一旦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指挥部各相关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研究处置方案。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各部门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的指挥,落实上级的部署,执行上级决策和指示,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建立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由新闻发言人及时统一对外发布信息。高考期间,指挥部办公室设立专线值班电话:0436-4222026,确保通讯畅通,值班地点设在县招生办公室。 

  2.2 工作职责 

  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对高考期间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处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在不可抗力因素对考试产生重大影响时,对有关考试的问题做出决定;负责向上级报告和向社会通报考试的重大突发事件。 

  3、事件处置基本程序 

  3.1 如发生突发事件,考点主考要在第一时间向县高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时间、事件起因、波及范围、对事件性质的初步判断及采取的相应措施,在应急处理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3.2 应急预案一旦启动,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置、侦破工作,并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县、市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 

  4、处置措施 

  4.1 考试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把高考情况列入值班值宿关注的重点事项。县教育局和各考点要设立值班室,并配备值班人员。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各部门要坚决服从指挥部的指挥,及时处理与本辖区、本部门有关的突发事件。 

  4.2公安部门要主动配合招生考试部门适时跟踪试卷的安全保密情况。一旦发生试卷泄密、被盗、损毁、涂改等重大事件,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现场,防止扩散,并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由指挥部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告。 

  4.3 县公安局要积极协调做好试卷押送和考场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各类高考信息搜索研判;交警部门要在考场附近及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交通管制,开辟高考专线,在交通要道设立值班岗,及时处理交通拥堵。 

  4.3.1 对于出现交通堵塞可能性较大的路口,要提前设计疏导方案,当出现问题时,要及时保证道路畅通,保证接送考生的车辆优先通行,积极防范重大交通事故,确保交通安全。 

  4.3.2 要预防治安案件发生,重点开展对各考点、各高考考生食宿点、异地监考教师住宿点及周边环境的排查,一旦发现苗头立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监考教师、涉考人员和高考考生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案件,公安人员要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受伤人员及时由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 

  4.3.3 高考期间,要做好警力、消防车、消防器材及执勤车辆调度等项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群体性事件,能够做到立即出警,全面做好备勤工作。 

  4.3.4 加强对高考期间信息搜集和研判,密切关注社会各界的不同反响,采取相应措施,有效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4.3.5 加大对高考无线信号监测设备及车辆的保护力度,确保无线信号监测设备安全使用。 

  4.4 高考网上监控巡查系统一旦遭到破坏或出现故障,系统管理员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考报告,主考向考区主任报告,系统管理员同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快速排除故障,涉嫌人为破坏的,公安部门要立即介入侦破案件,打击破坏行为。 

  4.4.1 联通公司要保证考试期间网络安全畅通,如出现网络故障,要在最短时间内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保网络畅通;一旦出现通信光缆遭到切割等破坏情形,必须保证在3小时内对架空光缆、4小时内对地下光缆抢修完毕,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考试期间要保证联通公司机房全天候值班值守,提供充足的相关备用通信器材,并单独提供高考专用路由设备,设专人管理,保证24小时高考专用通信网络畅通。6月3日前完成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专用通信设备及线路的预检、预修,并做好应急演练。派出专人、分区域配合城管、公安部门做好高考专用通信线路巡查工作。联通、移动、电信部门在高考期间要密切监督有关影响高考的不良信息,如发现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4.4.2 城管部门要加强对高考专用地下通信光缆的巡护,从6月6日14:00时起至高考结束,严禁途经路段(联通公司——百货大楼——团结路——民主路——育才路)地下施工及人为破坏,每条街路间至少安排1名巡护人员进行全天候巡护。 

  4.4.3 公安部门要加大对考场附近居民互联网用户的监督力度,负责做好考场周边治安防范和道路管制工作,加大对易于发生群体性事件信息研判,特别是加大考点大门检查通道的巡视监督工作,做好防范及相应准备、实施工作,严禁围攻事件发生。要加强对架空通信光缆的巡查,从6月6日14:00时起至高考结束,要安排专人对高考专用通信光缆途经地段(财政局——第一中学;文化大厦——实验高中——进修学校)进行全天候巡护,每条街路间至少安排1名巡护人员,严禁沿路通过超高车辆、严厉打击破坏通信光缆行为。 

  4.4.4 教育部门要加强对考点、考场内部通信线路及网络管理,确保网络畅通,设专人对考点、考场内高考专用通信光缆进行安全巡护。与高考网络监控设备厂商搞好对接,确保相关设备正常运转。6月3日前完成对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进行预检、预修,反复调试,确保达到最佳使用状态;开展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应急演练,使其熟练掌握应急抢修及操作技能。6月5日前完成各光电收发器结点加装UPS备用电源,准备充足的光电收发器等备用设备。6月6—8日在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主控室安排专人,全天候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发现故障第一时间向联通公司报告网络故障,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明故障原因,排除故障,确保高考顺利进行。要做好校内住宿生的食品安全工作。 

  4.4.5 县宣传部门要为高考电子监控巡查系统及无线信号监测设备提供技术支持。协助有关部门保证考试期间各考点的信息网络安全畅通。 

  4.5 供电部门要在考试期间加强对各考点用电线路负荷情况的巡查,及时做好检修工作,确保电力供应。 

  4.5.1 6月3日前完成对一中、实验高中、进修学校等区域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排除考场、保密室区域的供电线路障碍。 

  4.5.2 6月6—8日高考期间,对一中、实验高中、进修学校等重点部位,备足应急发电设备,并设专人管理使用,一旦发生停(断)电故障,能够及时保障电力供应。 

  4.5.3 对于考试期间考场所在区域局部供电紧张的,应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一旦发生停(断)电故障,立即通过联络开关转由其他线路做好电力供应,确保一中、实验高中、进修学校、保密室等高考重点区域供电正常。 

  4.6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部门要加强食品卫生、防疫及医疗救治工作。 

  4.6.1 6月2日—8日期间,派驻监督员定点开展学生食堂、各高考考生食宿点、监考教师用餐地点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居家应考考生做好食品安全指导,积极应对突发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4.6.2 加大卫生防疫监测工作力度,一旦发生疫情,果断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6.3 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由卫计局协同公安交警进行及时抢救和疏导;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调查、报告、救治等项工作。高考期间,所有救护车辆进入紧急状态、医护人员保持24小时待命。 

  4.7 环保、城管、文体部门要设立环境监测巡逻车,对考试期间考场周围的环境进行监控,及时制止各种环境噪音。考试期间,考场附近禁止汽车鸣笛、高音喇叭、鸣放鞭炮、机械作业等。6月6—8日晚21:00—次日早7:00及午休期间,专项整治居民区附近的歌舞厅、网吧超时营业,建筑机械超时段、超范围作业及高音喇叭、广场秧歌队锣鼓等噪音扰民问题,为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 

  4.8 宣传部门要密切关注考前和考试期间各类媒体对考试的报道,及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网络信息,对高考期间网上登载的有关信息进行甄别,并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和删除。当出现重大突发事件时,由指挥部授权,县委宣传部把关后,由新闻发言人统一对外发布权威信息,稳定舆论。新闻发言人由教育局主管招生考试工作的副局长刁恩波同志担任。 

  4.9 县教育局、招生办设有监督举报电话,并认真对待有关考试违纪舞弊的各种投诉。对有诈骗、造谣惑众等不法行为的,应及时由县公安局侦查控制。县招生办公室负责编制下发通榆县高考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簿。 

  4.10 所有涉考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听从指挥调度。 

  5、附则 

  本预案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施。

信息来源: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