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02-08 12: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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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全县城乡居民严查严控严管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因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发生变化,严防输入型病例发生、扩散,经通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月9日零时起,全县所有乡镇村屯,市内楼区、平房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每个村屯、楼区、平房区只允许保留1个进出口,由疫情防控工作人员设岗排查。非本村屯、楼区、平房区的人员(特别是外来人员)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2.各街道社区负责发放本辖区内居民出入通行证,村屯居民进出关卡采取登记备案管理。居家隔离未满14天的住户不发通行证、禁止外出,封闭期间所需生活必需品由所在辖区代其购买。
  3.所有进出居民一律佩戴口罩,否则禁止出入。
  4.每户居民每2天只能有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资,其他人员非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得外出。
  5.县内楼区、平房区居民须凭通行证进出小区,毎张通行证每次只允许进出1人。外出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并出示通行证,返回小区时将通行证交至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回收;村屯居民进出关卡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否则禁止出入。
  6.从事企业生产、公职公务活动人员需要单位开具法人签字的介绍信方可出入,否则不允许外出,违者依法依规给予处理。
  7.居民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疫情疑似症状,应立即向所在辖区上报,在家自行隔离,等待医疗机构上门就诊。
  8.对拒绝出示通行证、不登记、不配合、闯卡冲岗人员,将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9.如果有无证私自外出者或外出跨区域购物者,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
  10.解除封闭管理时间另行通知,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通榆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