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20-01-03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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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择估价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及道路改造附属工程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范围
   知识分子楼棚改地块、八趟房棚改地块、党校南棚改地块、党校西棚改地块、体育公园棚改地块、满江红棚改地块、人民路改造附属工程、向海街改造附属工程八个项目,需要对房屋价值、附属物价值、其他资产价值及相应的土地评估。
   二、报名条件
   具有三级(含三级)以上房地产估价资质、资产评估资质和C级(含C级)以上土地评估资质。本次选择评估机构接受联合体报名,以房地产估价资质为主。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资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及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评估业务报告3份(每年一份)
   5、提交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4日至2020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凤凰城售楼处五楼)。
   联系人:艾利河、周颖
   电  话:15944640047、13804369634
 
 
通榆县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