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9-12-02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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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2019年“个转企”项目的通知
县内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稳定当前工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吉工信办联〔2017〕24号)、《吉林省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5号)和《通榆县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精神;着力推动一批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行列,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和经济总量,为全县工业稳增长提供增量支撑,按照政策要求对 “个转企”给予专项资金奖励,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重点 
  按照《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19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资金使用相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支持范围和重点为在通榆县境内注册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在2018年1月1日——2019年5月31日期间升级为企业的,以转为“公司制企业”为主,给予资金奖励。
  二、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原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市场监管理部门的公章;
  3、个转企在市监部门登记的全部材料,每页加盖市场监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公章,不得提交盖章后的复印件;
  4、现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2018年和2019年1-5月财务报告。
  6、完成税收证明材料(交税票据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工信局和财政局各报一份,企业自留一份。
  三、 申报程序
  (一)本次专项资金申报企业材料以纸质方式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纸质材料打印,于12月5日前报工信局和财政局。
  (二)申报材料经工信局、财政局联合初审后,共同提出奖补意见,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同意后下达专项奖补资金计划,由财政按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到位。
  四、其他要求
  (一)企业如实填报数,不得弄虚作假,不按程序申报、编造数据骗取资金的企业,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二)2019年已经获得过各级财政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
  附件1:2019年个体工商户升级企业项目专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书(材料封面)
  附件2:企业基本情况表。
  联系人:工信局  刘铁军   18243642923
          财政局   章冬梅   13904367430
 
 
通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30日
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