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发布时间:2018-06-06 16: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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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高考期间社会环境管理的通告

  6月7日、8日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日。通榆县考区共设两个考点:通榆县第一中学、通榆县实验高级中学校。为了在高考期间,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生在安全、安静的环境下,集中精力参加考试,根据高考工作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1、禁止考点周围1公里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鸣放鞭炮、礼炮,坚决杜绝由于人为因素干扰考试。

  2、在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施工单位24小时一律停止施工;县内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在晚21:00时—早6:00时,一律停止施工。

  3、高考期间,在考点附近行驶的机动车辆禁止鸣高音喇叭。

  4、考点附近、外来监考住宿的向海大酒店附近的娱乐场所严禁喧闹。

  5、严禁考生家长在考点附近聚集、喧闹。广大考生家长自觉配合相关部门,维护好考点周围秩序,让我们的考生在安静、安全的考试环境中顺利高考。

  以上规定,请全县各单位及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通榆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信息来源:通榆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