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国营畜牧(林)场,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通榆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榆县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发〔2018〕4号)文件精神,按照权责清单动态管理的制度,县审改办对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更新调整,调整后我县决定保留的权责清单目录共2928项,其中:行政许可254项、行政处罚2256项、行政强制67项、行政征收34项、行政给付32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47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监督18项、其他行政职权180项。公共服务事项167项。
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清单规范行使行政职权,按照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
通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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