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助企纾困、免申即享”服务
营商助企一站通,纾难解因条条达
基本信息 | |||||||
---|---|---|---|---|---|---|---|
服务名称 | 适用范围 | 主管部门 | 申报起止时间 | ||||
中等职业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 职业技术学校 | 通榆县教育局 | 每年3月20日前(春季)、9月20日前(秋季)学生交资助申请,学校或幼儿园进行审核初评,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资格后确认。 | ||||
政策依据 | |||||||
政策文件 | 政策点 | 操作 | |||||
"《吉林省2012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 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 " |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 | 线下办理 | |||||
申报条件 | |||||||
通榆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兑现标准 | |||||||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业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涉农专业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免学费标准按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在政府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免学费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统一按照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标准。 | |||||||
申报材料 |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填写样本 | |
申请表 | 纸质 | 原件 | 1 | 必要 | |||
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 纸质 | 复印件 | 1 | 必要 | |||
办理流程 | |||||||
中职国家助学金:在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学生本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学校于每年3月30日前、9月30日前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7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国家中职助学金存入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 |||||||
办理地址 | |||||||
区划名称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址 | |||||
通榆县开通镇 | 春季和秋季开学后 | 通榆县教育局 | |||||
联系部门 | |||||||
部门职责 | 部门名称 | 咨询电话 | |||||
牵头部门 | 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0436-4241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