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助企纾困、免申即享”服务 营商助企一站通,纾难解因条条达
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基本信息
服务名称 适用范围 主管部门 申报起止时间
义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 通榆县教育局 每年3月20日前(春季)、9月20日前(秋季)学生交资助申请,学校或幼儿园进行审核初评,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资格后确认。
政策依据
政策文件 政策点 操作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线下办理
申报条件
通榆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兑现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年生均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年生均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填写样本
申请表 纸质 原件 1 必要
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纸质 复印件 1 必要
办理流程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学校于每年3月30日前、9月30日前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7月底前和12月底前将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打入银行卡中。
办理地址
区划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 春季和秋季开学后 通榆县教育局
联系部门
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 咨询电话
牵头部门 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36-4241181
主办:通榆县人民政府 | 承办:通榆县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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