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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资助
基本信息
服务名称 适用范围 主管部门 申报起止时间
学前教育资助 全县公办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 通榆县教育局 每年3月20日前(春季)、9月20日前(秋季)学生交资助申请,学校或幼儿园进行审核初评,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资格后确认。
政策依据
政策文件 政策点 操作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脱贫户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资助标准;农村(含县镇)每年每生15OO元。 线下办理
申报条件
通榆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兑现标准
学前教育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脱贫户儿童、低保家庭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特困救助供养儿童)。资助标准;农村(含县镇)每年每生15OO元。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份数 材料规格 材料必要性 材料填写样本
申请表 纸质 原件 1 必要
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 纸质 复印件 1 必要
办理流程
学前资助:每年3月20日前(春季)、9月20日前(秋季)幼儿监护人向幼儿所在幼儿园提交资助申请,幼儿园进行审核初评,经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审核,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资格后,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存入受助幼儿银行卡中。
办理地址
区划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地址
通榆县开通镇 春季和秋季开学后 通榆县教育局
联系部门
部门职责 部门名称 咨询电话
牵头部门 通榆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436-4241181
主办:通榆县人民政府 | 承办:通榆县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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