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助企纾困、免申即享”服务
营商助企一站通,纾难解因条条达
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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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适用范围 | 主管部门 | 申报起止时间 | ||||
初次创业补贴 | 通榆县 |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 长期 | ||||
政策依据 | |||||||
政策文件 | 政策点 | 操作 | |||||
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 | 对初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 查看文件 | |||||
申报条件 | |||||||
"2018年1月1日起,首次在通榆县行政区域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下列人员: (一)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在乡镇及乡镇以下的返乡农民工和退役军人。 “小微企业”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 300号) 执行。" | |||||||
兑现标准 | |||||||
对初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 |||||||
申报材料 |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材料份数 | 材料规格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填写样本 | |
吉林省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表 | 原件 | 纸质版 | 1 | A4,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必要 |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 | 1 | A4,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 必要 | ||
"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证》 2、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返乡农民工户口簿及外出务工证明 4、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 | 1 | A4,加盖企业公章 | 必要,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提供其中一种 |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版 | 1 | A4,加盖企业公章 | 必要 | ||
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合同 | 复印件 | 纸质版 | 1 | A4,加盖企业公章 | 必要 | ||
正常运营证明:1、企业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劳动合同、纳税或免税凭证;2、个体经营提供销售服务明细、进货清单凭证 | 复印件 | 纸质版 | 1 | A4,加盖企业公章 | 必要(企业提供1,个体工商户提供2) | ||
1、企业提供银行开立基本账户;2、个体工商户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或其他银行卡账号 | 复印件 | 纸质版 | 1 | A4,加盖企业公章 | 必要(企业提供1,个体工商户提供2) | ||
办理流程 | |||||||
"1、申请人向通榆县就业服务局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通榆县就业服务局受理后,通过吉林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比对、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相关信息及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如审核不通过,及时告知原因) 3、对审核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或个人银行账户。" | |||||||
办理地址 | |||||||
区划名称 | 办理时间 | 办理地址 | |||||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 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5号、6号窗口 | |||||
联系部门 | |||||||
部门职责 | 部门名称 | 咨询电话 | |||||
受理、审核部门 | 通榆县就业服务局 | 0436-4297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