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 通榆县教育局 > 通知公告 > 文件通知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3 收藏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 

  为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团队建设,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荐培训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和条件 

  1.推荐范围:教师进修学校的优秀教研员和中小学幼儿园一线优秀教师(校长、园长)。 

  2.推荐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声誉。 

  2)能够承担网络研修、送教下乡和校本研修等教师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3)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员应具有三年以上研培工作经历,了解本县本学科的教学现状,能够针对教学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开展有效的教研教改活动。 

  4)一线优秀教师(校长、园长)应具有五年以上的教学经历,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县级教学名师,优先推荐承担过县级以上培训任务的教师。 

  5)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软件完成各类信息的搜集、下载、传送、交流等技术性操作。 

  6)能够认真、负责、高质量地完成培训任务。 

  二、推荐人选程序、学科和名额 

  1. 推荐程序 

  1)采取自主申报,学校推荐,教研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报县教师进修学校;由学科教研员在本学科教师中,择优推荐。 

  2)县级评审。教育局根据县级培训专家条件组织评审,确定专家库人选,网上公示。 

  3)颁发聘书。对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库人选,教育局组织统一认定,颁发聘书。 

  2. 推荐学科(领域) 

  学前教育,小学、初中全学科,高中心理健康教育。优先考虑“国培计划”送教下乡学科团队和教师网络研修工作坊坊主。 

  3. 推荐名额 

  每校每学科推荐不超过2人。县级专家库人员数量,原则上专家数量与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30 

  三、专家库的建立与使用 

  县教育局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县级专家库,在组织实施项目培训时要优先选聘专家库成员承担培训教学任务。专家库成员要定期参加各级组织的培训者培训,并以专家身份参加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等培训活动。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方对专家培训教学效果的评估反馈,定期进行调整和补充。 

  四、有关要求 

  1.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专家库是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学校要根据名额分配和推荐条件做好推荐工作。学校必须支持并保障专家能够正常参加培训活动。 

   2.各学校于72日下午下班前将《县级专家库推荐人选申报表》和《县级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报送至县“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教师进修学校404室)进行初审,电子版发到邮箱1020682816@qq.com,文件格式“单位+姓名”。 

  县“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张国栋;电话:13214366288;电子邮箱:1020682816@qq.com 

  附件: 

  1. 县级专家库推荐人选申报表 

  2. 县级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 

    

  通榆县教育局 

  2018629 

  信息提供:姜秀丽      信息审核:刁恩波    责任编辑:张国栋 

  

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 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zip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