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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通榆县第三期(2009年)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 重新考核、提高培训和再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7-03 收藏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职教集团、培智学校:
根据《通榆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若干规定》文件要求,我县2009年第三期认定的中小学骨干教师任期已满,经县教育局同意,决定对该批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重新考核、提高培训和再认定。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新考核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
通榆县2009年认定的中小学骨干教师。
(二)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表现优秀,在教学一线并在本地本校教育教学和教研、科研工作中能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任期内考核合格者。
2.能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并将教育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初级以上水平。
3.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活动,教育教学效果好,并取得一定成果。
4.积极参与国培、省培各个项目的培训学习,能在送教下乡、教师工作坊以及线上线下研修等项培训活动中起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
5.下列情况之一不在重新考核之列:
(1)已被评为县级学科带头人的。
(2)已经调离教育战线的。
二、考核、认定办法
考核分两部分进行
1﹒骨干教师自主申报,再由教师任职学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侧重骨干教师的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骨干教师作用发挥等方面,要客观、真实反映骨干教师的工作实绩,不弄虚作假;在此基础上,由县教师进修学校复审,县教育局进行确认。
2﹒重新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需参加提高培训。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根据《通榆县中小学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实施方案》进行提高培训,并对骨干教师参加提高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以上两方面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依据县级骨干教师条件予以重新认定并颁发通榆县中小学骨干教师证书。
三、申报程序
1.符合重新考核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
2.所在学校进行初审,报县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复审,最后报县教育局确认,确定参加提高培训的名单;
3.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骨干教师提高培训;
4.考核认定。
四、上报材料要求
以校为单位上报材料。上报纸质材料一律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上报电子文本。“一览表”用Excel文档;“考核审批表”用Word文档(正反两面打印)。
1.《通榆县中小学县级骨干教师重新考核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1);
2.《通榆县第三期(2009年)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考核审批表》(附件2);
请各校按照通知要求于2018年7月2日前将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报送通榆县教师进修学校继续教育办公室。
提高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通榆县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考核申报人选一览表》
2﹒《通榆县第三期(2009年)中小学骨干教师重新考核审批表》(附件2)
通榆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8年6月29日
信息提供:董孝谦 信息审核:刁恩波 责任编辑:刘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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