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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通榆县富通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0-12-22   收藏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通榆县富通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富通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立杰 联系人 丁双利
  通讯地址 吉林省通榆县原七井子乡胡家店村
  联系电话 13204422888 传真 -- 邮政编码 137200
  建设地点 吉林省通榆县原七井子乡胡家店村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补做环评) 行业类别
  及代码 A0514农产品初加工活动、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m2) 5714.36 建筑面积
  (m2) 2330.03
  总投资
  (万元) 62.52 环保投资
  (万元) 6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9.5
  投产日期 2021年10月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富通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补做环评)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通榆县原七井子乡胡家店村,经度:123.052797°,纬度:44.872720°,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东侧为207省道,隔省道为空地;南侧为商混站边界,隔边界为商混站办公室,商混站的商砼储罐距离本项目北侧边界约102m;西侧为空地;北侧为商混站空地,隔空地为北侧商混站办公楼,商混站的商砼储罐距离本项目北侧边界约270m。本项目距离向海国家级保护区约30km,距离吉林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约80km,厂界周围情况及监测点位见附图2,保护区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3,项目周围环境现状照片详见附图4,平面布局图详见附图5。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62.52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5、建设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714.36m2,建筑面积为2330.03m2。本项目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土地证明详见附件,项目组成详见下表。
  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组成 工程
  名称 建设规模
  主体
  工程 烘干塔 内置一台3t/h燃生物质热风炉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建筑面积1436.03m2,包含检斤房、化验室。化验室仅使用仪器测量原料及成品含水率等物理实验,基本无污染物产生
  成品库 建筑面积714m2,本项目成品库仅为烘干后暂存,成品当天运走,不在厂区储存。
  旱厕 防渗处理,建筑面积10㎡
  公用工程 给水 深水井
  排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供电 当地电网供给
  供暖 电取暖
  环保工程 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废气 输送机加罩、集气罩,防风罩;设备连接处加密封胶,密封输送;热风炉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 采用隔音、减震、消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 地面硬化防渗,生活垃圾及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热风炉炉灰存至防渗储存间内,外卖,用作农肥加工。
  表2    主要建(构)筑物建设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筑物结构 层数
  1 办公室 1436.03 砖混 3
  2 成品库 714 砖混 1
  3 锅炉房 170 砖混 1
  4 旱厕 10 砖混 1
  合计 2330.03 砖混 1
  6、项目生产内容及规模
  生产内容:粮食烘干。 
  生产规模: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烘干粮食(玉米)10000t,项目建设的成品库主要用于成品暂存,当日运走。
  7、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详见下表,物料平衡图详见下图。
  表3  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来源 备注
  1 原粮(玉米) t/a 10000 外购 含水率不得高于25%
  2 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 t/a 470 外购 热值为18.00MJ/kg
   

 

  

  图1  烘干物料平衡图 t/a
  8、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情况详见下表。
  表4  主要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名称设备 单位 数量
  1 烘干塔(150t/d) 1
  2 热风炉(3t/h) 1
  3 离心式通风机 1
  4 通引风机 2
  5 输送机 10
  6 小型扒谷机 1
  7 绞龙 2
  8 翻粮机 3
  9 变压器 1
  10 清理筛 1
  11 后仓提升机 1
  12 前仓提升机 1
  13 热风机、冷风机 1
  14 热风炉引风机 1
  15 热风炉鼓风机 1
  16 地秤 1
  17 布袋除尘器 1
  合计 30
  9、公用工程
  ⑴给水
  本项目主要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
  职工生活用水量按0.05t/d•人计,本项目职工人数为4人,项目年工作时间为60天,每天24小时,则本项目用水量为0.2t/d(12t/a)。
  ⑵排水
  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t/d(9.6t/a),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⑶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当地农电提供,能够满足其用电要求。
  ⑷供热       
  本项目建设3t/h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用于粮食烘干,生物质成型燃料量470t,本项目职工取暖为电加热。
  10、劳动制度及工作人员
  本项目定员人数为4人,不设置食堂,年工作60天,年烘干时间按1440h计算。
  11.本项目环境要素评价等级
  地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 2.3-2018)规定间间接排放或不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
  环境空气:本项目污染物NOx Pmax值为5.7032%,小于10%,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确定中本项目为二级评价;
  地下水:本项目不涉及粮食仓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确定本项目属于地下水Ⅳ类项目,因此,本项目无需开展地下水评价。          
  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商业、工业、居住混杂区域,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域,本项目建成后周围环境噪声级增高量小于3dB(A),且周围受影响人口数量基本不变,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中第5.2.3章节可知,本项目声环境评级等级为二级。
  土壤
  本项目属于污染型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2018)附录A,本项目属于土壤Ⅳ类项目,故本项目无需开展土壤评价内容。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工艺流程简述
  企业首先对收购玉米进行检验,主要检查玉米的霉变率和含水率,检测出霉变的玉米作为杂质(固体废物)处理,然后进行筛分,筛分出土、秸秆杂物、碎屑等杂质;筛分后由塔前提升机送到烘干设备烘干,然后对烘干后的玉米进行直接出售或贮存。
  湿粮(玉米含水率约为25%)通过装载机运送到传送带输粮机上,由传送带输送机输送到提升机底部,由提升机将湿粮送入烘干塔上部,同时通过热风炉后加热的热气采用正压双管送风分别打入烘干塔上部和中部,入塔湿粮自上而下被热风加温烘干,在烘干塔最下部由鼓风机吹入的冷空气将高温玉米吹凉,此时烘干的玉米水份已达到标准水份(含水率14%左右)出塔并入库待售。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排污节点详见下图。
   

 

  

  图2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排污节点示意图
  结论与建议
  1.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为通榆县富通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62.52万元,占地面积为5714.36m2, 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玉米10000t。
  2.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通榆县环境监测站给出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报告中通榆县城区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位于达标区,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补充监测各监测点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总体来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⑵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2019年通榆县环境质量公报,2019年,通榆县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霍林河同发牧场断面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河南六队断面断流,无法监测;向海水库水质全年1-3季度水质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的要求,第4季度水质类别达到了Ⅳ类水体要求。无劣五类超标项目。通榆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Ⅲ类水体率为75%。
  ⑶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区域内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说明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3.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⑴废水
  本项目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①工艺粉尘
  排潮口产生的粉尘为大粒径的轻质飞扬物,较好抑尘,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排潮侧里面保温,外部设金属抑尘网。在煤棚设立三面围挡,洒水抑尘有效抑制粉尘产生,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要求。
  ②热风炉烟气
  本项目厂区内安装1台3t/h燃生物质热风炉用于生产,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8m烟囱排放,烟气中SO2、烟尘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NOx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为清理筛、烘干塔等机械设备,根据类比调查可知,本项目生产设备的噪声值一般为65-85dB(A),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进行基础减震,并增设隔音罩,经距离衰减后,至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霉变粮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热风炉炉灰。生活垃圾、筛分杂质(含轻质飞扬物、霉变粮食)集中收集后由运送至垃圾存放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热风炉炉灰暂存在锅炉房内的防渗暂存间,定期外售用作农肥加工,经此处理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总量控制指标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做农肥,故本项目不需要申请COD及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冬季职工取暖为电加热,生产用热由一台自建的3t/h燃生物质热风炉提供,年生物质用量为470t/a,本次总量控制指标中颗粒物及氮氧化物以许可排放浓度进行核算,由于项目实际生物质燃料硫含量不高,不可能达到许可排放浓度,则拟申请总量控制指标值为:颗粒物:0.58t/a,SO2:0.3196t/a,NOx:0.71t/a。
  4.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原七井子乡胡家店村。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能为通榆县增加经济效益。企业针对各污染源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严格按照“三同时”原则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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