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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

发布时间: 2019-08-19   收藏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项目名称: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年08月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
  建设单位 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段凤涛 联系人 曹建军
  通讯地址 白城市通榆县新发街大通路
  联系电话 18733531111 传真 -- 邮政编码 137200
  建设地点 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和村113县道西侧
  立项
  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1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m2) 7500 绿化面积
  (m2) --
  总投资
  (万元) 305 环保投资
  (万元) 11 投资比例
  (%) 3.6
  预计投产日期 2019年8月10日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松通高速项目四工区路线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境内,是吉林铁科高速公路松原至通榆段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松通高速四工区路线的工程质量、成本控制及工程进度,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为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沥青混合料。
  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原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于2017年11月投产运行,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和村113县道西侧。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履行环保手续,通榆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7月对其处罚,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接受处罚并交纳罚款(见附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本次工程拟投资305万元,依托原有厂区、厂房及生产设备。本次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预计年加工沥青混合料133589吨,本项目年运行200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灵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第十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第57条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我单位环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用地性质:建设用地(用于工矿仓储);
  项目投资:总投资305万元;
  运行期限:年运行周期约200天。
  4.地理位置与周围敏感点
  本项目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和村113县道西侧,租赁通榆县佳贤五金电料商店的闲置厂区,经度:123°08′08.01″,纬度:44°50′17.87″。项目东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工矿仓储企业,南侧为113县道,距项目最近敏感点为东北侧600米的永和村。本项目边界距向海自然保护区距离约43km,距离包拉温都自然保护区约71km,项目附近无国家重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项目平面布置情况见附图2,周围环境情况详见附图4。
  5.建设规模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500平方米,安装1套RAP-5000型沥青拌合站,投产后预计年加工沥青混合料133589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1  工程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沥青拌合站 安装1套RAP-5000型沥青拌合站,占地面积400平方米,年生产沥青混合料133589吨; 已建成
  辅助工程 生活办公区 本项目不设置生活办公区; /
  公用工程 供电 用电由开通镇永和村供电所统一供给,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已建成
  供水 院内深水井提供,可以满足项目用水需要; 已建成
  供热 生产用热为沥青混合料一体化设备自带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冬季不生产; 已建成
  环保工程 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新建
  废气 沥青烟气及苯并[a]芘经沥青拌合站一体化生产设备中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已建成
  导热油炉烟气经8m高排气筒排出; 已建成
  料仓扬尘采取喷水降尘,篷布覆盖等; 已建成
  无组织粉尘采取地面硬化、洒水抑尘及道路清扫等; 已建成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进行平面布置,并对设备采取隔声、减震; 已建成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新建
  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即产即清,不在厂区内储存; 新建
  环境风险 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防爆措施; 已建成
  储运工程 沥青 沥青槽罐车运输,沥青储罐6个,其中5个容积为50t,1个容积为500t; 已建成
  料仓 新建1座半封闭料仓,占地面积2250平方米,机制砂和碎石采用货车运输; 已建成
  储气设施 天然气储气瓶车储气设施,储存量为5t。 已建成
  商砼 商砼为即时生产,不在厂区内贮存,由砼罐车运输; 新建
  6.主要设备和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下表。
  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备注
  1 沥青混合料拌合机 RAP-5000 1 已建
  2 沥青改性设备 1 已建
  3 沥青储罐 50t 5 已建
  4 沥青储罐 500t 1 已建
  5 变压器 630kva 2 已建
  6 电子汽车衡 180 1 已建
  7 装载机 Z50 2 已建
  8 运输车 15T以上 15 已建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详见下表。
  表3  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用量 材料来源 储存方式
  1 沥青 t 9100 外购 罐存750t
  2 碎石 t 91600 外购 堆放
  3 机制砂 t 32890 外购 堆放
  4 m³/a 345 水源井
  5 kw.h/a 200000 电网
  本项目设置天然气储气瓶车储气设施,储存量为5t,天然气外购,由运输专用车运输至厂区内,天然气成分见表4。
  表4  天然气成分一览表
  成分 CH4 C2H6 C3H8 CmHn 含硫量(mg/m3) 低位发热量(MJ/m3)
  含量 99.361% 0.294% 0.116% 0.229% 200 33.8
  7.产品方案及物料平衡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沥青混合料133589吨,物料平衡情况详见下表。
  表5  物料平衡表  单位:t/a
  类别 原料 产品 损耗
  名称 投加量 名称 产量(折算质量) 气相损失 固相损失
  沥青混合料生产 沥青6.8% 9100 沥青混合料 133589.3969 0.0945 0.5086
  碎石68.6% 91600
  矿粉24.6% 32890
  8.公用工程
  (1)供电
  供电由开通镇永和村供电所接入,可以满足项目用电需要。
  (2)供热
  生产用热为沥青混合料一体化设备自带1台天然气导热油炉;冬季不生产。
  (3)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料仓洒水降尘用水。
  ①职工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为12人,职工生活用水量按0.5m3/人·天计,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6.0t/d(120t/a)。
  ②料仓洒水降尘用水
  项目需要对料仓内砂石料进行洒水降尘,需洒水降尘的面积约2250m2,按照0.001m3/(m2·次),每天洒水2次计,则料仓洒水降尘用水量约4.5t/d(225t/a)。
  综上,项目总用水量约345t/a,由厂区深水井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4)排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料仓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故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其产生量约4.8t/d(96t/a),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
   
  图1  水平衡图  单位:t/a
  9.劳动制度及工作人员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年工作200天,24小时/天,冬季不生产。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补办),租赁通榆县佳贤五金电料商店的厂区,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原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于2017年11月建成,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和村113县道西侧。因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履行环保手续,通榆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7月对其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补办环保手续,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接受处罚并交纳罚款(见附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本次工程拟投资305万元,依托原有厂区、厂房及生产设备。本次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用于工矿仓储),现状为沥青混凝土拌合站,因目前处于停产状态,所以未对其现有污染情况进行检测。
  经现场踏查,本项目不存在环境问题。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工艺流程简述
  1.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
  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原有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于2017年11月投产运行,本次建设性质为新建(补办)。利用原有厂区、厂房及生产设备,因此无施工期。
  2.营运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营运后预计年加工沥青混合料133589吨,具体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如下:
  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是在规定的温度下将不同粒径骨料、填料和沥青按设计配合比混合搅拌成均匀的混合料的工厂式成套设备,广泛应用于高等级公路、城市道路、机场、码头、停车场等工程施工。它是沥青路面施工的第一关键设备,其性能直接影响沥青路面的质量。
  通常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有间歇式和连续式两种。连续式工艺流程简单,设备简化。而间歇强制式搅拌设备,由于骨料二次筛分,各种组分按批次计量,强制搅拌混合,能可靠保证级配,粉料与沥青的计量也可达到相当的精度;所以拌制的沥青质量好,可满足各种施工要求,本项目选用间歇式设备。
  (1)机械部分工艺流程:
  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的主要工艺特征是:各种成分是分批次计量.依事先设定顺序投入搅拌器进行强制搅拌,卸出拌和好的成品料后,接着进行下一个循环,形成周而复始的循环作业过程。所谓间歇式,就是指这种分批次计量、搅拌生产模式。
  用装载机将不同规格的砂石料铲入对应的冷料仓内:经山变频器控制的(变频器参数根据级配类型、产量和配合比事先设定)皮带给料机容积计量后,经山集料皮带机、上料冷料皮带机输送到筛分机。本项目使用环保型拌合设备,骨料通过拌合器与加热沥青混合,无需单独进行骨料烘干。
  通过筛分机将骨料筛分成五种规格,分别流进五个储仓存储起来。按照设定的比例,五种规格的骨料按先小后大的次序分批投入石料计量仓内累加计量:同时沥青供给系统送来的热沥青和粉料供给系统送来的粉料,分别按设定的配比投入到各自的计量装置内计量。称重完毕后,依事先设定顺序投入到搅拌锅内进行强制搅拌。搅拌好的成品料直接卸到运料自卸卡车中,也可选择卸到成品料提升小车中,经卷扬机提升卸到成品料仓内储存。
  控制系统依靠各个传感器检测到的信号,对物料配比、沥青含量、拌和料温等重要参数进行实时监控,从而确保所生产的拌和料质量能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在整个工艺流程中电控系统还设有连锁保护装置,使设备免遭意外机械事故。
  需要说明的是,冷料通过皮带给料机的容积计量是预计量,经筛分的骨料、粉料和热沥青的计量是精确计量。因为有二次计量,它能保证混合料的级配,骨料、粉料和沥青的比例精确度比较高。目前,骨料和粉料的静态计量精度不超过±0.5%,沥青的静态计量精度不超过±0.25%。由于是间歇式搅拌,改变混合料配合比也很方便,可以做到不停机更改或更换配方。
  (2)沥青导热油加温系统
  沥青导热油加温系统的工作原理是:传热介质导热油在一个密闭的循环系统中。从燃烧器吸收天然气燃烧时释放的热量,使温度升高,高温的导热油通过循环管道加热沥青以及沥青管道.降温后的导热油经过再次加温,周而复始。直至沥青和管道达到所需的温度。由于现在多数系统的燃烧器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控制,性能稳定,所以沥青导热油加温系统也可称为“无人守自动加温系统”。要使其安全可靠地发挥最大的效益,正确使用与维护是关键。
  本装置利用自动燃烧器将导热油加热至180—210℃,并通过循环泵,对沥青罐、沥青计量仓、及沥青管道等进行加热保温,将沥青等加热到所需的温度。外购的沥青为100℃以上的热沥青,经沥青注入池经泵机抽送至厂区沥青储罐内,沥青加工过程中不产生废水。
  (3)搅拌系统
  进入搅拌缸的物料等经与热沥青拌合后才成为成品,整个过程都在密闭系统中进行。成品出料由小斗车经滑道提升到成品仓后装入运输车斗送出。由于搅拌锅为密闭结构,在搅拌混合过程中并不产生废气。只有在搅拌好的成品卸料时会产生微量沥青烟无组织排放。
  具体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
   
  
  图2  沥青混凝土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图
  (4)主要产污环节如下:
  ①原料沥青输入沥青储罐过程中,首先经过卸料池暂存,再由沥青泵将沥青从
  卸料池打入储罐,卸料池为封闭结构,设有呼吸孔1个,卸料池接纳沥青时将从顶部
  呼吸口产生少量沥青烟,随着卸料过程的结束,沥青烟不再产生。
  ②沥青加热器和沥青储罐顶部呼吸口在沥青加热的过程中将连续产生沥青烟;
  ③搅拌缸卸料过程中,沥青混凝土直接落入运输车辆,在此过程中将产生无组
  织排放的沥青烟。
  ④热载体加热炉燃烧天然气过程中会产生烟尘、NOx和SO2。
  ⑤振动筛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和粉尘。
  混合搅拌:沥青原料及石材骨料经初加工后经计量配比进入搅拌仓进行拌合均匀,根据客户需求决定是否加入矿粉,搅拌完成后直接通过出料口输入至运输车内外售。
  (5)活性炭吸附措施可行性分析:
  根据相关资料调查,对苯并芘气体的沥青烟的治理可采用的措施有燃烧法、冷凝法、吸收法、吸附法等,较为常用的主要为燃烧法河吸附法。其中,燃烧法处理效率最高,但需要另行建设焚烧炉,燃烧温度应达到900℃左右,初始投资较大,适用于沥青烟气产生量较大的企业。而吸附法的优点是投资省、治理效率高,适用于沥青烟气量较少的项目。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沥青烟可收集的部分主要为卸料池、加热器顶部呼吸口所排放的沥青烟,烟气量较少,因此,本评价推荐采用活性炭吸附法治理此部分沥青烟。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 处理后浓度及排放量
  废水 生活污水 COD
  BOD5
  SS
  氨氮 300mg/L、0.0288t
  150mg/L、0.0144t
  180mg/L、0.0173t
  30mg/L、 0.0029t 0
  废气 导热油炉 烟尘 0.0024t/a、17.6mg/m3 0.0024t/a、17.6mg/m3
  SO2 0.004t/a、29.3mg/m3 0.004t/a、29.3mg/m3
  NOX 0.0187t/a、137.2mg/m3 0.0187t/a、137.2mg/m3
  沥青加热 沥青烟 有组织 0.46071t/a、0.095985kg/h 0.0046t/a、0.11mg/m3
  无组织 0.05119t/a、0.010665kg/h 0.05119t/a、0.010665kg/h
  苯并芘 有组织 0.00099t/a、0.000207kg/h 0.0000099t/a、0.00025mg/m3
  无组织 0.00011t/a、0.000023kg/h 0.00011t/a、0.000023kg/h
  料仓扬尘 颗粒物 0.122t/a 0.061t/a
  车辆运输 颗粒物 3t/a 0.3t/a 
  固体
  废物 职工 生活垃圾 1.2t/a 0
  生产区 废活性炭 2.0t/a
  地漏沥青 1.5t/a
  噪声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噪声来自于生产设备、运输车辆等。根据类比其噪声声级约为60~90dB(A)。经过对固定设备基础减振、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处可满《工业企业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区标准。
  主要生态影响
  本项目占地类型为工业建设用地,目前主体工程已建成,区域内地表植被为人工种植的经济作物及少量荒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水 生活污水 COD
  BOD5
  SS
  氨氮 防渗旱厕+清掏做农肥 不外排,不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废气 导热油炉 颗粒物SO2
  NOx 共1根8m排气筒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2天然气锅炉的排放标准
  沥青加热 沥青烟 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苯并芘
  噪声 搅拌站、装载机、骨料输送装置等设备噪声 减振基础、封闭隔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和4类区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环卫清运 不产生二次污染
  滴漏沥青和拌合残渣 回用生产
  废活性炭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项目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用于工矿仓储),本项目将加强绿化,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项目选址可行性及建设可行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故认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和村113县道西侧,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建设用地(用于工矿仓储),项目东侧、西侧和北侧均为工矿仓储企业,南侧为113县道,未占用林地、草原、基本农田等土地,区域内地表植被为沙石及少量荒草,周围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为了保障松通高速四工区路线施工顺利进行,考虑运输便捷、就近原则等因素,本项目选址合理。
  3、环境容量可行性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产生的污染较小,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在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原有环境功能和类别。
  4、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在充分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所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选址合理。
  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通榆县付豪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永和村113县道西侧进行松通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沥青站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为7500平方米,安装1套RAP-5000型沥青拌合站,运营后预计年加工沥青混合料133589吨。建成后服务于松通高速四工区路线建设,年运行期约200天。
  2、产业政策可行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淘汰类,故认为允许类。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
  根据《2018年通榆县环境质量公报》,霍林河同发牧场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要求,水质状况为优;河南六队断面全年断流。各监测断面的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相应水质标准。霍林河整体水质改善良好,目前均处于达标状态。
  (2)环境空气
  本项目位于达标区,通榆县大气环境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3)声环境
  评价区域内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区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⑴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收集于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对地表水不产生影响。
  ⑵废气
  ①导热油炉烟气
  本项目导热油炉烟气中烟尘的排放量为0.0024t/a(0.0005kg/h),排放浓度为17.6mg/m3;SO2的排放量为0.004t/a(0.0008kg/h),排放浓度为29.3mg/m3;NOx的排放量为0.0187t/a(0.0039kg/h),排放浓度为137.2mg/m3;本项目产生的锅炉废气中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表2天然气锅炉的排放标准,经8m高烟囱排放。
  ②沥青油烟及苯并[a]芘
  a.有组织排放
  本项目沥青烟有组织产生量为0.46071t/a(0.095985kg/h),苯并芘有组织产生量为0.00099t/a(0.000207kg/h)。
  项目拟对沥青加热罐呼吸口产生的沥表烟进行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风机总风量为16000m3/h,活性炭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为99%。则沥青烟有组织排放量为0.0046t/a,排放速率为0.00096kg/h,排放浓度为0.1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75mg/m3,排放速率0.18kg/h)。
  苯并芘有组织排放量为0.0000099t/a,排放速率为0.00000207kg/h,排放浓度为0.0002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0.30×10-3mg/m3,排放速率0.05×10-3kg/h)。
  b.无组织排放
  在拌合站下料口产生沥青烟及苯并芘无组织排放,排放量按照有组织排放量的十分之一计,即沥青烟0.05119t/a(0.010665kg/h),苯并芘0.00011t/a(0.000023kg/h),建议在下料过程中应保证相应连接装置的封密性,下料口现场无明显的沥青烟气挥发。
  ③矿粉、料仓扬尘
  本项目卸车过程中粉尘产生量约为0.122t/a(0.064kg/h)。石子装载点、卸料点应设置洒水抑尘设施,在装卸过程中进行喷水降尘,装卸均采用机械操作,减少人为抛洒,可有效减少装卸时产生的扬尘。同时采取半封闭料仓,卸料完成后立即用篷布覆盖,减少因风产生的粉尘,通过以上处理措施,厂区内粉尘去除率可达到50%,粉尘排放量为0.061t/a(0.032kg/h),厂界处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④车辆运输扬尘
  生产及运输地面硬化,厂区内运输道路及厂区外附近运输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每2小时洒水1次,运输扬尘排放量0.3t/a。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机、输送装置等产生的设备噪声。在采取减振基础、封闭隔声等有效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厂界四周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和4类区标准。
  ⑷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及滴漏沥青和拌合残渣。生活垃圾及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滴漏沥青和拌合残渣回用于生产。
  5、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只要在建设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可接受。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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