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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经济开发区通八公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吉林通榆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经济开发区通八公路排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东北侧。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23.37万元。本项目新建1条污水管线,管线全长:1678.2m,管材: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管径DN600,检查井34个(DN1200),降水井794座(DN50)、基坑6处;临时占地面积约4000m2,该管线主要承接拟建善能生物质热电联产厂及周边企业废水,废水满足与污水处理厂协议标准后排入本项目污水管网,最终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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