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电话:0436-4222396
  •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 邮编:137200
  •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政务公开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佳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复

发布时间: 2018-09-12   收藏

   通环审字2018〕42号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通榆佳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通榆佳兴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单位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通榆佳兴混凝土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专家审查,对修改后的《报告表》(报批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鸿兴镇鸿兴村高产队屯。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700万元。该项目原占地性质为宅基地,现在正办理土地变更手续,将宅基地变更为建设用地,占地面积为14000m2(附带有400m2的房屋,用作本项目的办公室),建筑面积为2400m2,搅拌站300m2,储料仓1500m2,办公室400m2,化验室200m2。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商品混凝土35万m3。项目选址合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该项目《报告表》编制依据充分,采用标准合理,评价结论可信,可以作为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依据,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实施。 

  二、项目建设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设单位要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 

  2、建设项目中防止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闲置。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2日

上一篇: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双辽至洮... 下一篇: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