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电话:0436-4222396
  • 电子邮箱:TYSTHJFJ@163.com
  • 邮编:137200
  •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政务公开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松原至通榆(吉蒙界)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经理部1#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18-09-06   收藏

  项目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松原至通榆(吉蒙界)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经理部1#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都业洲 

  联系人吕西堂15532888966 

  建设地点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 

  本项目为松原至通榆(吉蒙界)公路SY01标段的附属工程,主要为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简称水稳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80万元,在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建设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加工69万t水稳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四周均为空地西北250m黎明村 

  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本项目租用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境内土地,占地面积为23000m2,建筑面积为7088m2生产区(拌合楼、储料仓等)6382m2,生活区(宿舍、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706m2 

  ⑴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石料及设备)、水稳拌合用水、职工生活用水及餐饮用水,参照《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本项目设有宿舍,故职工生活用水量按0.15t/d•人计,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2人,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8t/d(324t/a)餐饮用水按照20L/人•天计算,本项目食堂共12人用餐,则食堂用水量为0.24t/d(43.2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清洗用水为100t/a,水稳拌合用水为34500t/a,本项目总用水量为34967.2t/a由厂区深水井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⑵排水 

  本项目水稳拌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清洗废水(石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故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t/d(259.2t/a),餐饮废水产生量为0.192t/d(34.56t/a)本项目产生废水总量为293.76t/a排入企业自建的50m3化粪池内,定期清掏作农肥。 

  1.产业政策可行性 

  本项目为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制造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可以认为是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租用土地进行生产(土地合同见附件),四周均为空地西北250m黎明村本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无需设置防护距离,本项目不涉及树木的砍伐,周围环境良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在霍林河布设2个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PM10、TSP、SO2、NO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值。 

  4.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经相应治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选址可行。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四周均为空地西北250m黎明村。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23000m2,建筑面积7088m2预计加工69万t水稳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制造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可以认为是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各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说明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⑵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现状统计结果可知,霍林河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废水 

  本项目水稳拌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清洗废水(石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全部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⑵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热源,且冬季不生产,无需自建锅炉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及粉尘(水泥储罐粉尘、搅拌粉尘、储料仓粉尘)食堂油烟经油烟进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从屋顶排出,排放口高于屋顶,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水泥储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于罐顶3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及储料仓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拌合楼、运输车辆及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其最佳运行状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沉渣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因此无SO2及NOX产生,故不涉及SO2及NOx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故不需申请COD及NH3-N总量控制指标。 

  6.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环评认为只要在经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上一篇: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松原至... 下一篇: 通榆县兴隆山镇交尔格庙蒙古族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