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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松原至通榆(吉蒙界)公路SY01合同段GQ04工区经理部1#水稳拌合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都业洲
联系人:吕西堂15532888966
建设地点: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23000平方米
本项目为松原至通榆(吉蒙界)公路SY01标段的附属工程,主要为高速公路的建设提供水泥稳定级配碎石(简称水稳),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投资80万元,在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建设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69万t水稳。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四周均为空地,西北侧250m为黎明村。
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人民币,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本项目租用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境内土地,占地面积为23000m2,建筑面积为7088m2,生产区(拌合楼、储料仓等)6382m2,生活区(宿舍、食堂、办公室、卫生间等)706m2。
⑴给水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清洗用水(石料及设备)、水稳拌合用水、职工生活用水及餐饮用水,参照《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10)本项目设有宿舍,故职工生活用水量按0.15t/d•人计,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2人,则职工生活用水量为1.8t/d(324t/a);餐饮用水按照20L/人•天计算,本项目食堂共12人用餐,则食堂用水量为0.24t/d(43.2t/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数据,清洗用水为100t/a,水稳拌合用水为34500t/a,本项目总用水量为34967.2t/a,由厂区深水井提供,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⑵排水
本项目水稳拌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清洗废水(石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故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产生量按其用水量的80%计算,则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44t/d(259.2t/a),餐饮废水产生量为0.192t/d(34.56t/a),本项目产生废水总量为293.76t/a,排入企业自建的50m3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1.产业政策可行性
本项目为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制造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可以认为是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租用土地进行生产(土地合同见附件),四周均为空地,西北侧250m为黎明村。本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无需设置防护距离,本项目不涉及树木的砍伐,周围环境良好,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在霍林河布设2个监测断面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的PM10、TSP、SO2、NO2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区域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区标准值。
4.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经相应治理后,各项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在落实本环评所述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该项目选址可行。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东南250m处,四周均为空地,西北侧250m为黎明村。本项目总投资80万元,占地面积23000m2,建筑面积7088m2,预计年加工69万t水稳。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制造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该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限制、淘汰类建设项目,可以认为是允许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3.环境质量现状分析
⑴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各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值,说明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⑵声环境质量现状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
⑶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本次现状统计结果可知,霍林河各监测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⑴废水
本项目水稳拌合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中,清洗废水(石料清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全部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⑵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需热源,且冬季不生产,无需自建锅炉。故项目所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及粉尘(水泥储罐粉尘、搅拌粉尘、储料仓粉尘)。食堂油烟经油烟进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从屋顶排出,排放口高于屋顶,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水泥储罐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于罐顶3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粉尘及储料仓粉尘经洒水降尘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相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拌合楼、运输车辆及物料传输装置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议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持其最佳运行状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后,厂界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沉淀池沉渣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5.总量控制指标结论
由现状调查和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冬季不生产,无需供暖,因此无SO2及NOX产生,故不涉及SO2及NOx总量控制指标的申请。本项目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职工生活污水及餐饮废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内,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故不需申请COD及NH3-N总量控制指标。
6.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现阶段产业政策,通过本项目的环境影响分析,本环评认为只要在经营过程中充分落实本环评的各项污染防治对策,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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