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兴华南街1438号
1、项目由来
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01月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鹅、鸭、羊屠宰、加工、销售等。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进行厂区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批复。现有项目至今未开展验收,本次环评建议建设单位尽快开展验收。
企业现有生产废水主要为集血槽冲洗废水、浸烫脱毛废水、屠体清洗废水和检验废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目前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不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三级排放标准,因此需要企业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使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第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受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保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的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告表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深表感谢!
2、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兴华街通乾路,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部(经度123.085511°,纬度44.79277°),项目距南侧鸿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90m,距东南侧鑫华钣金修配厂100m,距东侧顺达驾校65m,距北侧好哥俩食品开发公司90m,距西北侧住宅楼142m,距西侧吉粮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现已停产多年)110m,距西南侧风庆食品公司150m。
3、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投资38万元人民币,全部为企业自筹解决。
4、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工艺,使出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三级排放标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
表1 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类别 |
名称 |
工程内容 |
备注 |
主体 工程 |
污水处理站 |
1层,12m×7m×4.6m彩钢房,占地面积84m2 一体化设备规格9m×2.25m×2.5m 含隔油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按100m3/d规模设计 |
新建 |
辅助 工程 |
药品间 |
位于污水处理站内部 |
新建 |
环保 工程 |
恶臭气体控制措施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后采用15m高排气筒排放 |
新建 |
噪声控制 |
安装减振垫、减振基础,墙体隔声 |
新建 |
|
污泥、栅渣、废活性炭 |
委托专业处理公司进行外运处理 |
新建 |
|
公用 工程 |
给水 |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加药稀释用水取自厂区水井 |
依托现有 |
排水 |
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
依托现有 |
|
供电 |
依托当地电网 |
依托现有 |
|
供暖 |
不采暖,一体化设备仅在每年7月中旬至10月末生产期间使用 |
—— |
|
储运工程 |
生产废水来源 |
项目所处理的生产废水全部由管网排入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 |
依托现有 |
处理达标出水外输 |
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的生产废水排入市政管网 |
依托现有 |
5、现有工程排污情况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⑴废水
企业目前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60m3/d(6300m3/a),公司职工每天在岗人数约为100人,按每人每日污水排放0.02t/d 计,则现有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2t/d(210m3/a)。吉林省众鑫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对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现有污水总排水口进行监测,由于企业现阶段未生产,所以现有污水总排水口排放为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见表2。
表2 废水排放口监测结果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检测位置 |
检测项目 |
范围 |
标准值 |
达标率(%) |
污水总排水口 |
pH |
7.10~7.44 |
6~9 |
100 |
COD |
164~188 |
500 |
100 |
|
BOD5 |
80.4~86.4 |
300 |
100 |
|
NH3-N |
20.14~53.68 |
—— |
100 |
|
动植物油 |
12.46~14.25 |
100 |
100 |
由表2可以看出,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相关排放标准。
生产废水主要为集血槽冲洗废水、浸烫脱毛废水、屠体清洗废水和检验废水等,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由于企业现阶段未生产,所以不能对其生产废水进行监测,通过类比双辽市双伊清真牛羊肉加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确定废水中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的产生浓度分别约为3099mg/L、773mg/L、745mg/L、72mg/L、90mg/L。目前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不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三级排放标准,因此建议企业应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使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现有工程废水排放情况见表3。
废水 类别 |
产生量 (m3/a) |
污染物产生浓度(mg/L) |
污染物产生量(t/a) |
||||||||
COD |
BOD5 |
SS |
NH3-N |
动植物油 |
COD |
BOD5 |
SS |
NH3-N |
动植物油 |
||
生活污水 |
210 |
170 |
83 |
76 |
27 |
13 |
0.036 |
0.017 |
0.016 |
0.006 |
0.003 |
生产废水 |
6300 |
3099 |
773 |
745 |
72 |
90 |
19.52 |
4.87 |
4.69 |
0.45 |
0.57 |
表3 现有工程废水排放一览表
⑵废气
现有工程废气主要为屠宰产生的恶臭气体。在屠宰车间宰杀沥血、浸烫脱毛、会产生血腥味和臭味,对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建设单位已采取及时清扫,并在车间上方设置排气扇,加强通风等治理措施。由于企业现阶段未生产,所以未对其生产废气进行监测。
⑶噪声
噪声主要为脱毛机等设备,噪声源声压级范围为70-95dB(A),通过加减振垫、墙体隔声后,厂界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鹅毛、不可食内脏、肉渣、生活垃圾。主要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见表4。
表4 现有工程生产期固废产生量及排放量情况 单位:t/a
污染物名称 |
废物来源 |
产生量 |
排放量 |
处置方式 |
鹅毛 |
脱毛 |
220 |
0 |
外售综合利用 |
不可食用内脏 |
分割取脏 |
30 |
0 |
外售综合利用 |
肉渣 |
清洗、整形 |
1.2 |
0 |
外售综合利用 |
废包装 |
包装 |
1 |
0 |
外卖废品收购站 |
生活垃圾 |
职工生活 |
5 |
0 |
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合计 |
257.2 |
0 |
|
6、现存环境问题
目前生产废水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不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三级排放标准。因此建议企业应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使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以新带老”措施:建议企业应自建一套污水处理系统使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7、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本项目仅在地面架设彩钢房,在彩钢房内安装设备,不进行土建施工,工程量小,因此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8、运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污染物主要有:氨和硫化氢。参考美国EPA对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的研究,每处理1g的BOD5可产生3.1mg的NH3、0.12mg的H2S。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削减BOD5的量为4.67t/a,则产生的NH3和H2S总量分别为14.477kg/a、0.5604kg/a。
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为全封闭式,并设一套废气收集装置。臭气经过集中收集后,由活性炭进行脱臭处理(除臭效率约为65%),经引风机(总风量为5000m3/h)引出至屋顶排气筒排放,新污染源的无组织排放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下不应有无组织排放存在,故本项目设置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 15m。
经以上措施治理后,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NH3和H2S总量分别约为5.067kg/a(0.00201kg/h)、0.196kg/a(0.00008kg/h),排放浓度分别为0.402g/m3、0.016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本项目预计收集生产废水量为60m3/d,故本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站规模可满足本项目需要。
污水处理站废水预期处理效果及达标情况见下表。
表5 废水预期处理效果及达标情况一览表
预测位置 |
CODcr(mg/L) |
BOD5 (mg/L) |
SS (mg/L) |
NH3-N (mg/L) |
动植物油 (mg/L) |
设计进水 |
3099 |
773 |
745 |
72 |
90 |
设计出水 |
124.638 |
31.089 |
143.413 |
8.108 |
14.625 |
排放标准 |
500 |
250 |
300 |
—— |
50 |
总去除率 |
96.0 |
91.3 |
80.8 |
89.0 |
83.0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本项目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出水中各污染物浓度均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故本项目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可满足本项目需要。
生产废水废经本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通榆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其他水处理和利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因此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本次仅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以无论从项目的性质划分、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还是项目所在地区的市政条件,正常情况下本项目污水全部收集,不直接排入地表及地下水,对地下水影响很小。本项目对地下水的潜在污染影响为在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意外破裂、毁损等意外事故情况下的意外泄漏污染风险,在此种情况下项目内的污水可能会泄漏,污水渗入含水层将对地下水环境产生一定污染影响。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必须采取完善、有效的防渗处理措施,力争污水处理设施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采取合理有效防渗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地下水体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企业现阶段未生产,所以不能对其生产时噪声环境背景值进行监测,因此本次预测将生产设备噪声与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噪声环境影响叠加,以预测本工程投产后设备噪声对厂区边界各受声点及敏感点的影响情况。
①预测内容
确定本工程投产后设备噪声对厂区边界各受声点及敏感点的影响情况。
②预测参数
噪声源主要为脱毛机、烘毛机、泵类和风机,产生的噪声最大为95dB(A),通过墙体隔声并对产噪设备底座加减振垫等措施治理后,主要噪声源情况详见下表。
表6 治理前后噪声级
设备名称 |
治理前dB(A) |
台数 |
治理措施 |
治理后dB(A) |
脱毛机 |
95 |
2 |
加减振垫、墙体隔声 |
65 |
烘毛机 |
95 |
1 |
加减振垫、墙体隔声 |
65 |
搅拌加药设备 |
90 |
1 |
加减振垫、墙体隔声 |
60 |
水泵 |
90 |
2 |
加减振垫、墙体隔声 |
60 |
风机 |
90 |
1 |
加减振垫、墙体隔声 |
60 |
依据预测模式和参数,预测结果见表7。
表7 噪声预测结果表 单位:dB(A)
序号 |
监测点位置 |
最近距离 (m) |
昼间 |
夜间 |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背景值 |
贡献值 |
预测值 |
|||
1 |
厂界东侧1m |
62 |
52.5 |
36.1 |
52.6 |
40.7 |
36.1 |
42.0 |
2 |
厂界南侧1m |
86 |
51.4 |
33.2 |
51.5 |
41.6 |
33.2 |
42.2 |
3 |
厂界西侧1m |
100 |
57.5 |
31.9 |
57.5 |
43.3 |
31.9 |
43.6 |
4 |
厂界北侧1m |
80 |
56.8 |
33.8 |
56.8 |
43.5 |
33.8 |
43.9 |
5 |
西北侧居民 |
142 |
51.3 |
28.9 |
51.3 |
42.1 |
28.9 |
42.3 |
经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昼夜间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
经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最大为57.5dB,厂区边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北侧居民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项目对附近敏感点和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和栅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为3.4t/a,栅渣产生量约为21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80kg/a。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及废活性炭委托专业处理公司进行外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处置后,不产生二次污染。
9、结论与建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开通镇兴华街通乾路,通榆县美中鹅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新建1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AAO工艺,使出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三级排放标准,通过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总投资38万元。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工程,工程建设内容为建设日处理规模为100m3/d的污水处理站,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鼓励类第38条第15项“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将本项目纳入鼓励类。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吉林省产业政策发展方向。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①地表水
通过监测可知,本项目监测断面污染物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水质标准要求,说明本项目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
②环境空气
通过监测可知,各监测因子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评价区域内NO2、SO2、PM10、TSP指标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氨和硫化氢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相关浓度标准,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③声环境
由监测统计结果可知,在本项目边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边界周围1m处及敏感点的5个监测点中,昼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51.3-57.5dB(A)间,夜间环境噪声声级范围在40.7-43.5dB(A)间,各监测点位昼间及夜间噪声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说明本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所产生的生产废水废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霍林河,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对地下水的影响,必须采取完善、有效地厂区防渗处理措施,力争厂区内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在采取合理有效防渗措施的条件下,项目对地下水体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③环境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染物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本项目H2S和NH3的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④声环境
经预测结果可知,设备噪声经减振、隔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昼夜间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可达标排放。
经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运营后,厂界噪声预测值昼间最大为57.5dB,厂区边界处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西北侧居民楼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项目对附近敏感点和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⑤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和栅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约为3.4t/a,栅渣产生量约为21t/a,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80kg/a。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及废活性炭委托专业处理公司进行外运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得到合理有效处理、处置后,不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是合理的。
(6)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性总体规划,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及区域总量控制要求,企业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能为环境所接受,同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现场踏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的论证,认为建设单位如能积极落实本环评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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