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污染源普查数据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省于2018年9月13日至20日组织开展普查表格试填工作。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对此次试填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污普办的统一要求,选择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进行普查表试填。针对在试填工作中发现的“06.企业地理坐标”、“12.排水去向类型”、“运营单位名称”、“04.区划代码”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四点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及时上报,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防患于未然,对于提升污染数据采集工作的速度与质量进行了一次实战演练。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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