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环罚字[2018]036号
通榆县博文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822059780507J
地址:吉林省通榆县开通镇农电局对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桂荣
我局于2018年11月17日对通榆县博文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你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通榆县博文汽车修理有限公司自2015年12月建成投产至今未办理环评手续。
有《通榆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通榆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为凭。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通榆县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实施办法》第七条之规定,拟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收款银行:农业银行通榆支行 户名:财政罚没专户
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白城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向通榆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通榆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 系 人:胡明 张殿民 电 话:0436-4240174
执法人员:胡明 执法证号:G04230014
执法人员:张殿民 执法证号:G04230022
地 址:通榆县开通镇开发区 邮编:137200
通榆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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