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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7200
地址:通榆县生态大街与敬业路交汇处1888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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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城上海电气绿电园区200MW风电220kV送出工程 |
通榆县昌盛村昌盛 500kV 变电站内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城供电公司 |
本项目在昌盛500kV变电站220kV侧利用南侧第3、9预留间隔新建2个220kV 出线间隔,间隔内导线采用截面 2×630mm2(母线)钢芯铝绞线,间隔内新增设备。扩建工程在原有围墙内预留场地进行,不需新征用地。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合理规划施工场地布置,减少土地扰动面积;材料堆场和临时堆土采取拦挡和苫盖防护,利用站区现有排水管线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以减少工程引起的水土流失;减少建筑垃圾量的产生,严禁就地倾倒;施工机械要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减少施工噪声,避免对野生动物的活动产生影响。 运营期根据电气设计需要,变电站间隔扩建后,根据石头厚度及粒径等相应要求, 恢复原有碎石铺设。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区域采取物料苫布遮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扬尘的产生;限制施工车辆速度,减少车辆和刮风引起的扬尘;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建筑材料应妥善处理,避免造成污染。施工扬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应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少量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内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工程机械,对大型施工机械采取减振措施,避免高噪声机械同时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防止出现施工扰民现象。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间隔内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变电站厂界四周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应分类堆放,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其他固废集中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设计应对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电磁环境影响因子进行验算,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加强电磁环境影响宣传,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有利于保障公众健康,保护周围电磁环境;选取加工精良的设备及配件,避免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火花放电。变电站周围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中公众曝露(居民区) 控制限值4kV/m、100μT的要求。 |
长春市博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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