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船风电吉林白城通榆什花道一期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 |
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什花道乡光辉村、金堡村 |
中船风电新能源投资(通榆)有限公司 |
本期工程拟安装 20台单机容量 10MW的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 160m,叶轮直径为 220m,总装机容量200MW。风力发电机组与干式变压器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配套安装20台 35/1.14kV 的干式变压器,风电场年上网电量约564405.2MWh。场内新建1座 220kV升压站,拟安装1台 220MVA 主变压器,风电场所发电量经升压汇集后1回220kV 线路接入待建 500kV 傅家变。 辅助工程包括升压站西南侧危险废物贮存点,占地面积65m2;检修道路24.9km;进站道路95.78m;以及35kv配电装置室一间。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控制作业带宽度、控制机动车车行道范围,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禁止捕捉鸟类、猎杀野生动物;施工活动避开鸟类繁殖期、迁徙期;对临时占用的农田表土单独剥离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清理和平整场地,对裸露的地面采用撒播原地带性植被的方式进行恢复。运营期应合理设置风机高度及叶片颜色,定期巡查,定期对风机检修。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区设置标志牌,物料、暂存表土加苫布遮盖;选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采用轻质柴油。运营期食堂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器。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运营期废气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表 2 规定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最小去除效率标准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污水防渗储池,定期用罐车抽运至通榆县三达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4)噪声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营期采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垫、定期检查保证设备运行良好、安装消声器等,敏感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 1 类区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外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手套、废铅酸蓄电池、废电路板、废滤芯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食堂隔油池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弃风机叶片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暂存。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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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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