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通榆县东壹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临时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白城市通榆县八面乡阳光村保龙山屯 |
通榆县东壹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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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包括1套搅拌设备、4个水泥储罐、1个粉煤灰储罐、1个减水剂储罐以及检验、输送等配套设备,项目拆除现有锅炉,建设 1 台 3t/h 燃生物质热水锅炉,以上内容已建设完成,新建1个沉淀池,1个库房和1个试验室。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049.13m2。项目建成后年产商品混凝土50000t。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的废水、废气、粉尘、噪声、固体废物等问题污染环境。 (2)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泥储罐(DA001-DA004)、粉煤灰储罐(DA005)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通过储罐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罐顶排气口(储罐高 21m)排放,搅拌机(DA006)进料和搅拌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再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1排放浓度限值;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30m高烟囱排放(DA007),锅炉烟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堆场、转运、卸载生物质燃料、除尘灰、炉灰在运输及贮存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封闭式料仓,苫布遮盖,作业面洒水降尘等措施,能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无公害厕所,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取上清液用于厂区降尘,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全部排进搅拌机中去,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 (4)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坐垫,产噪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标准要求。 (5)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内,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水泥、粉煤灰储罐和搅拌机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收利用;沉淀池沉渣和砂石回收利用;不合格产品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暂存于垃圾桶内,锅炉炉灰用袋式包装,均存放于锅炉房内,锅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炉灰用作农肥原料;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6)运营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减水剂罐区内设置围堰,罐区及旱厕均进行防渗硬化防止垂直入渗漏, 无公害厕所及减水剂储罐区均为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防渗系数为 K≤1×10-7cm/s。除无公害厕所和减水剂储罐区外为简单防渗区,需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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