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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拟审批公示)吉林省传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养殖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5-09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传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各界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436-4253122(行政审批办公室)
  通讯地址: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通榆县政务大厅)
  邮  编:1372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吉林省传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养殖扩建项目

白城市通榆县苏公坨乡农牧村草原现有养殖场内

吉林省传承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扩建新增建筑面积75290㎡,新建6栋育肥牛舍、2栋隔离牛舍、1栋病牛牛舍、青贮区和粪便暂存区等建构筑物,并对现有育肥牛舍、饲料暂存库、办公楼进行扩建。扩建建成后,全场总建筑面积为100682㎡,其中15栋牛舍建筑面积共81640㎡。扩建后全场肉牛年存栏量为6000头,年出栏量为8000头。

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要进行洒水作业,对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设立临时仓库,专人管理。建筑施工应避免散装水泥、砂、石灰等物质长期露天堆放在施工现场;在室外堆放散装粉、粒状材料时应做好苫盖。运输时禁止超载,运输不同建材时要分别做好苫盖、袋装、加覆盖物等措施减少撒落、抛撒。施工边界处采用围护栏和施工屏障并树立广告牌遮挡;避开大风天作业;临时堆土进行及时清理,达到日产日清。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施工废水经施工现场内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3)噪声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避免鸣笛、减速慢行;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建立单面声障;施工场地的四周建立2.5m高施工隔板,降低施工噪声。厂界处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暂存于施工现场临时生活垃圾站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运至政府城建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处理。

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养殖区及粪便暂存区通过采取科学饲养、定期消毒,牛舍采取干清粪工艺,并加强舍内通风,及时清粪、喷洒除臭剂、定期更换垫料、加强场内绿化等环保措施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要求与《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要求。饲料加工搅拌站废气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柴油发电机废气引至车间屋顶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牛尿全部蒸发及被牛舍垫料吸收,垫料床每6个月更换一次,更换后移至粪便暂存区暂存外委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初期雨水收集到70m³雨水收集池中,定期清掏,委托吉林省浩众养殖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均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做好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更换的废垫料和牛粪委托吉林省浩众养殖有限公司处理。病死牛尸体暂存于库房病死牛暂存间内,委托吉林省佳园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清运无害化处理。防疫废物、废消毒剂桶、废柴油泔水、隔油池和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得擅自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得擅自外排。

环境风险:建设单位须加强饲养管理,做好环境卫生,及时隔离或扑灭传染病牛。对危险废物进行全过程严格管理和安全处置。

土壤、地下水:建设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防渗水平须达到标准监控体系。

吉林省深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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