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化纤自带负荷配置30万千瓦风电项目 (国能通榆新发10万) |
吉林省通榆县乌兰花镇和新兴乡 |
国能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装机规模100MW,风电场场内布置7.15MW风机13台、7.05MW风机1台,风电场 年上网发电量为325094.71MWh,满发小时数为3206.90h,叶轮直径为216m,轮毂高度为160m。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过程中要控制作业带面积,现场设置基本保护措施,及时夯实回填土,减少对地表植被的占压和破坏,施工结束后根据地区生态特征,及时选用合适植被类型进行恢复措施和绿化;合理规划和设计,不得随意堆放施工机械和设备,剥离的表层土单独堆放,并覆盖毡布。做好生态恢复、水土保持及生态补偿工作,尽可能降低项目对区域内生态环境的影响。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要制定科学的施工计划,施工场区设置标志牌、定期洒水降尘、定期清洁,物料、暂存表土加苫布遮盖。采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合理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定期对机械进行检修保养,废气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标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简易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浇洒路面或绿化,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室外临时旱厕,排入临时移动式防渗旱厕,定期清淘外运做农肥,不外排。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要严格管理施工车辆,限制老、旧施工机械数量,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运输车辆行驶时间、行驶路线,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避免对车辆行驶路线两侧居民产生影响,严格控制和管理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并在施工中采用低噪声设备,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通过安装减振垫,选用低噪声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标准。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中的废金属等卖给废品回收站、其他不能利用的部分送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废变压器油、含油抹布依托升压站危废贮存点暂存;废弃风机叶片达到寿命后废弃叶片由中标厂家更换处理;废变压器达到寿命后废变压器由厂家回收处理,不暂存处理。 |
吉林省恒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上一篇: | 下一篇: (拟审批公示)通榆县润苗旺滴灌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