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28 09:28:00
收藏
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21年第12次常委会议
  6月17日,市委常委、县委书记李德明主持召开县委2021年第12次常委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李德明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阐释了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科学回答了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县上下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动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聚焦着力点和突破口集中用力,着力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培育文明乡风,建设美丽宜人、业兴人和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振兴,县委副书记王海东,县委常委沈玲、邓利辉、李长虹、单景新、周艳春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凤水,县政协主席于海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秀芬、李和,副县长谢复强、李长仁、徐淑梅、孙乃涛、鄂义强,县法院院长王桦列席会议。
 
信息来源:通榆发布